一.婚內侵權行為定義及其分類
婚內侵權行為是夫妻一方違背了法律對夫妻權利義務的規定,實施了危害對方的人身權、財產權,使對方的人身、財產乃至精神受到損害的過錯行為。婚內侵權行為的特點是違反了夫妻間的權利義務。如違反了夫妻間忠誠義務、撫養義務、尊重義務等。婚內侵權行為比一般的侵權行為更為廣泛。其行為主要有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以及其它較為嚴重侵權行為。其方式有作為或不作為。其行為既可直接作用于夫妻的對方,也可作用于他人。直接作用于夫妻一方的如毆打對方,作用于他人的如重婚、與他人同居等等。這些行為都體現了婚內侵權行為的廣泛性。
婚內侵權結果較一般侵權行為的結果更為嚴重。婚內侵權行為的構成一般要求是較為嚴重的侵權行為,這是由夫妻這種特殊關系決定的。在保護夫妻一方權益的同時,法律不得不考慮到家庭的穩定。法律要在保護家庭穩定和保護個人利益的選擇中找到平衡點。對侵權行為顯屬輕微的,如夫妻間平時的吵嘴行為,不允許隨意提起婚內侵權賠償。否則不但造成過多的家庭破裂,更容易產生很多社會不穩定因素。
二.相關拓展-侵權行為分類
《民法通則》第106條規定:侵權行為,一般是指行為人由于過錯侵害他人財產人身,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
分類:1、根據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不同,分為一般侵權行為和特殊侵權行為。(一般侵權是行為人基于過錯直接致人損害,因而使用民法上的一般責任條款的行為。特殊侵權是指行為人雖無過錯,但他人的損害確系與行為人有關的行為、事件或特別原因所致。例:因特定主體(如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致人損害的行為)
2、根據侵害對象的不同,分為侵害財產權行為和侵害人身權行為。
3、根據致害人的人數不同,分為單獨侵權行為和共同侵權行為。
4、根據侵權行為的性質不同,分為積極侵權行為和消極侵權行為。以上是成文法系國家對侵權行為的分類。判例法系國家對侵權行為的分類為:“對財產的侵害”、“對個人的侵害”、以及“過失”三大類。
根據以上信息我們知道,婚內侵權行為有很多種,主要包括重婚,家庭暴力以及與他人同居等。當遇到這些情況時,我們要學會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權利。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為你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能為你解答疑惑。如果您的問題比較復雜,律霸網也提供在線律師為您服務,歡迎您前來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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