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婚罪公安立案的條件是什么?
1、有犯罪事實
(1)要立案追究的,必須是依照《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行為。立案應當而且只能對犯罪行為進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為,就不能立案。
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開始,此時所說的有犯罪事實,僅是指發現有某種危害社會而又觸犯刑律的犯罪行為發生。至于整個犯罪的過程、犯罪的具體情節、犯罪人是誰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時就全部弄清楚。這些問題應當通過立案后的偵查或審理活動來解決。
(2)要有一定的事實材料證明犯罪事實確已發生。包括犯罪行為已經實施、正在實施和預備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婚罪的類型有哪些?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時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后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后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
三、重婚是無效婚姻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如果自己僅僅是懷疑對方出軌,對出軌的行為不能到公安機關報案,到公安機關報案的時候,還是要提供對方涉嫌構成重婚罪的相關證據材料的,比如證人證言,錄音錄像等,重婚罪并不是親告罪,有證據的公安機關就會立案。
發生重婚罪是告訴才處理嗎?
重婚罪是不是自訴案件?
重婚罪是不告不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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