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婚結婚證可以得到法律的認可嗎?
重婚的結婚證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45條規定,對重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8條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時,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12月14日在《關于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后發生的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處罰的批復》中指出: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1994年2月1日民政部發布)發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
二、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后,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
2.與配偶登記結婚的,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時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后又與他人登記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后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其登記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實婚姻掛上了鉤。
綜合上面所說的,重婚就是屬于在有配偶的情況下還與他人進行結婚這種行為即使雙方登記了結婚證從而也不會得到法律的認可,在我國實施的是一夫一妻制,不會認可其它的情形,所以,婚姻法是為了保護公民的權益,只要有人破壞必定就會承擔法律的責任。
怎么才算重婚,重婚罪怎么量刑?
構成重婚罪的條件有哪些?
怎樣才是重婚罪?有哪些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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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鄭帥律師,畢業于西南政法大學,獲法學本科文憑及法學學士學位,曾任重慶銘友律師事務所金融事務部負責人,現任重慶渝宏律師事務副主任律師。該律師曾在長城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江北區聚興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法律顧問,具備豐富的處理復雜、疑難案件的執業經驗,從事律師工作以來,先后為中信銀行重慶分行、重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分行、中國農業銀行重慶市分行、華夏銀行重慶分行、中國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重慶辦事處、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分公司、重慶市江津區漢信小額貸款有限公司、重慶市兩江新區通盛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金融機構提供法律服務。執業期間,主辦、協辦各類重大疑難案件數百件,涉案金額累計10億余元,案件類型涉及金融借貸、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傷、刑事案件、公司法務等多個領域。同時并承辦過多項非訴訟法律服務項目。其中,作為主要負責人牽頭辦理中信銀行重慶分行、重慶銀行不良案件催收工作,并承接了中國農業銀行重慶市分行、華夏銀行重慶分行、中國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等多個不良貸款項目清收工作,積累了豐富的法律服務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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