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0歲中年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被辭退有何補償?
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如果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可以辭退,且無需支付補償金。如果沒到法定退休年齡,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
二、賠償相關
員工拒簽勞動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員工拒絕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且用人單位無需對勞動者進行任何賠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拒簽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拒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賠償勞動者雙倍工資。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此時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用人單位拒絕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后將勞動者辭退的,應當賠償勞動者經濟補償金,若屬于違法辭退,則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金。
來源法規:《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最長應支付11個月雙倍工資,用工之日起滿一年還未簽定勞動合同,視為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秳趧雍贤ā返谒氖藯l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賠償金。 [2]
員工維權途徑
法律已經針對沒簽勞動合同,勞動者可獲得補償做出明確規定,那么勞動者究竟該怎么維權呢? [5]
(一)準備證明和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
任何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或者有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憑證,都可作為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 [6]
(二)維權流程:雙方協商→勞動仲裁→提起訴訟
勞動者可以依據法律和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提供證據向勞動部門提起勞動仲裁,如果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是最后的維權手段,如果勞動者在前面兩個方法中已經能夠解決問題,那么就沒必要訴訟了。
用人單位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屬于違法行為,勞動者在沒簽勞動合同被辭退的情況要學會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綜上所述,沒有簽勞動合同本來就是違反了勞動法的規則,如果是勞動單位主動要求不簽勞動合同,那么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提出勞動仲裁的。如果勞動者是到了法定退休年齡退休的,那么是不需要賠償的,具體是否需要賠償以及怎么賠償按照實際情況而定。
勞動合同終止如何賠償
勞動合同變更有沒有補償?
勞動合同丟了怎么補?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訴訟離婚微信支付信息有效嗎
2020-11-27公證流程是怎樣的
2020-11-12工傷一年多沒申請怎么處理
2020-12-17國有企業黨組織工作的原則是什么
2020-12-05拆遷隊暴力執法會有什么法律后果
2021-03-14房屋贈與的程序有哪些
2021-03-18同居關系財產分割等糾紛可起訴
2020-11-14名下無房無車怎么強制執行
2021-01-27失信企業房產還能提供抵押擔保嗎
2021-02-17自己家修的路不準他人用違法嗎
2020-12-11勞動合同終止的,用人單位是否支付經濟補償?
2020-12-21懷孕期間可以要求調崗位嗎
2021-01-03拖欠農民工工資被警察帶走怎么處理
2021-01-16人壽保險理賠程序有哪些
2020-12-01意外受傷保險不理賠怎么處理
2021-02-16平安保險車禍理賠手續
2021-01-18家財被盜未及時報案 保險公司拒賠合理嗎?
2021-03-03辦理交通保險理賠符合的要求是什么
2021-02-07車禍保險公司怎么賠償傷者
2020-12-27保險公司會倒閉嗎
2020-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