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債權人應具備的條件
破產債權人一般應具備以下條件:(一)必須在破產宣告前享有債權。如果是基于破產宣告后的原因對破產財團享有債權,則為財團債權人。(二)必須享有財產請求權,即必須享有金錢債權或可以金錢估算的債權。(三)必須享有對人的請求權,即沒有物的擔保,而從債務人一般財產中受清償的請求權。對物的請求權只是破產法上的別除權。(四)必須享有對可以強制執行財產的請求權。不受法律保護和不能訴求的債權(如自然債權),不是破產債權;可以訴求,但債務標的不能強制執行,也不能成為破產債權,其債權人都不是破產債權人。
破產債權人的權利
破產債務人是享有破產債務責任的自然人和法人。破產債權人的權利是:(1)有權申請債務人破產,同時,應當提交有關債權數額,有無財產擔保以及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證據;(2)有權向法院申報債權,參加債權人會議。如是無財產擔保債權的債權人,則享有表決權;(3)有權對債務人提出的和解協議草案及企業整頓方案進行討論,由無財產擔保債權的債權人進行表決;(4)有權從破產財產中得到應占的份額。
破產債權人的義務
(1)破產程序開始后,債權人應停止申請對債務人的個別強制行程序和要求債務人個別清償債務;(2)債權人有義務遵守債權人會議的議事規則和履行債權人會議的決議;(3)對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并經法院批準的和解協議,債權人有遵守和執行的義務,在和解整頓期間,債權人非依和解協議不得要求債務人個別清償債務,或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到期債務。
(1)有權申請債務人破產,同時,應當提交有關債權數額,有無財產擔保以及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證據;(2)有權向法院申報債權,參加債權人會議。如是無財產擔保債權的債權人,則享有表決權;(3)有權對債務人提出的和解協議草案及企業整頓方案進行討論,由無財產擔保債權的債權人進行表決;(4)有權從破產財產中得到應占的份額。如果你還有其他疑問的,歡迎在律霸網網站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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