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沒離婚和別人同居屬重婚碼?
不一定屬于重婚,還必須有一起共同生活的證據才可以認定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結婚的行為。即已經有了一個婚姻關系,又與他人締結第二個婚姻關系,認定的條件有: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構成的重婚。只要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不論雙方同居與否,或是否舉行婚禮,重婚即已形成。
(2)事實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或關系)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事實上已構成重婚。重婚是違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則的違法犯罪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立法一貫保護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構成重婚罪的,必須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二、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后,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
2.與配偶登記結婚的,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時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后又與他人登記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后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其登記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實婚姻掛上了鉤。
重婚行為的認定是基于實際的犯罪事實來進行認定,具體情況下應當按照上述兩種重婚的行為來進行處理,必須構成了上述法律上規定的條件才屬于重婚罪,法律上明確規定了重婚罪是可以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由司法機關判決處理。
婚外情生孩子算不算重婚罪
重婚罪需要哪些證據?如何收集?
重婚罪是不是親告罪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法律援助辯護的種類和適用情形
2021-02-10兩公司合并土地使用權怎么處理
2021-01-21公司合并后會產生怎樣的法律后果
2020-11-24輕微交通事故處理的步驟是什么
2021-01-14商業匯票是怎樣申請的
2020-12-08離婚法院第一次調解需要律師嗎
2021-02-04房屋租賃合同不按手印生效嗎
2020-11-22房屋不動產到期可以延期嗎
2021-01-13用人單位如何發錄用通知
2021-01-16臨時工沒簽合同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2021-02-26勞動糾紛多久過起訴期
2021-02-28意外險和交通事故可否重復賠償
2021-01-17買兒童保險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問題
2020-12-07本案保險合同約定損失賠償是否成立
2021-02-09保險受到欺詐如何維權
2021-01-24保險合同關系人包括哪些
2021-03-16生存保險可以買嗎,生產保險與死亡保險的區別是什么
2021-03-09二手車買保險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0-11-23保險代理人解除合同需多久
2021-01-30轎車自燃保險公司及時理賠商家代位求償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