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勞動法》曠工規定有哪些?
按曠工日數計算工資,日工資數*天數。如無故曠工,對公司造成損失的話,公司有權要求賠償。如曠工天數符合公司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則可解除勞動合同。
二、公務員曠工及其行政處理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
(一)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二)請假期限已滿,不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的。
(三)不服從組織調動和工作分配,不按時到工作崗位工作的。
曠工連續十五天以內或一年累計三十天以內的,不發年度獎金。
曠工連續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予以辭退。
三、企業員工曠工的處理
職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企業有權予以除名。
《工會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企業,事業單位處分職工,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企業單方面解除職工勞動合同時,應當先通知工會,工會認為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合同,要求重新研究處理時,企業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職工認為企業侵犯其勞動權益而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給予支持和幫助。”由此可見,在對曠工職工作除名處理時,應當征求企業工會的意見。
每個企業都是有自己的規章制度的,如果長期曠工、遲到、早退那么企業肯定會給予一定的懲罰。根據我國相關規定只要是連續曠工15天企業有權利予以開除,如果是1年之中累計曠工超過30天,那么企業也可以將員工進行除名處理。
曠工多少天單位能辭退職工
曠工處理的法律規定
曠工多少天算自動離職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征地價格多少
2021-01-09網絡小說重名是否構成侵權
2021-03-16商業秘密的網絡保密方法有哪些
2021-03-25疫情期間可以停薪嗎
2021-02-26有限合伙人財產份額轉讓合同當事人有哪些義務
2021-02-15交通肇事逃逸罪量刑標準
2020-12-16跨省辦理結婚證要有哪些具體的程序
2021-02-16交通事故中車主的責任
2020-12-29債權人申請破產重整需要提交申請書嗎
2021-03-12單位拒絕支付工傷賠償怎么辦
2020-12-12婚內協議書需要公證嗎
2021-03-05申請強制執行費用多少
2021-03-25被房屋中介騙了找誰
2021-01-02房屋補償標準能否作為賠償的計算依據
2021-02-23勞動者月中入職當月是否有工資
2020-11-22變更勞動合同時要注意什么問題
2021-01-28降薪是否需要變更合同
2021-02-22企業停產職工離職的經濟補償
2021-02-16將純勞務分包給自然人是否合法
2020-12-292.5天彈性假怎么休,加班工資怎么算
20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