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實婚姻辦結婚證的規定是什么?
事實婚姻辦結婚證的規定是按照正常的婚姻登記手續到民政部門來辦理結婚登記,可以認定成為合法有效的婚姻關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規定,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根據這條規定,1994年2月1日前,已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可以按事實婚姻處理,即這種婚姻才是法律上的事實婚姻,才受法律保護,在離婚時對于子女、財產的處理都可以參照登記婚姻處理。但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才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在向法院起訴離婚時需補辦結婚登記的,否則法院將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二、事實婚姻與法律婚姻的區別:
1、從法律上說,事實婚姻是一種不合法的婚姻關系,它不受法律的保護;而合法婚姻是經《婚姻法》確認的婚姻關系,它不論何時何地都受法律的保護。
2、從人身關系上說,合法的婚姻關系一旦確立,夫妻雙方即享有相互扶助的義務,任何情況下一方都不能隨便遺棄另一方,否則將承擔法律上的責任;而事實婚姻的雙方卻不享有這種確切的人身關系,一旦發生意外事件,無論是哪一方要求合法權利時都無法得到法律上的充分保護。
3、從財產關系上說,合法婚姻所確立的財產關系是夫妻平等,兩人自結婚登記后即享有家庭財產的共同所有權,一方不能以另一方收入低于自己而否認對方的這種平等的權利(另有約定的除外),甚至以后夫妻關系如果發生變化,這種財產關系的平等性也不會發生變化;而事實婚姻卻無法保障這種財產關系平等性與合法性,以后一旦發生爭端,弱勢方的合法權益將無法得到保障。
4、從子女撫養方面來說,合法婚姻關系的夫妻雙方都負有撫養子女相同義務,即使是雙方的婚姻關系結束,任何一方也不能免除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但是事實婚姻卻因為其婚姻關系在適用法律上就有困難,因而一旦婚姻關系發生變故,子女的撫養問題也無法得到很好的解決。
在日常生活當中事實婚姻,現在是不存在著離婚的登記手續的,因為事實婚姻不能夠被承認為合法的婚姻,自然也就不具有夫妻關系,但是如果進行登記結婚的話,完全是可以認定成為合法有效的夫妻關系,日后即使是離婚也可以。
事實婚姻有孩子怎么辦
事實婚姻如何解除關系
事實婚姻的認定條件是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協議離婚后戶口遷移產生糾紛的,該怎么辦
2021-01-26親生子女撫養權怎么爭取
2021-02-10遷戶口需要什么手續
2021-01-19婚姻自主權的性質是什么
2021-01-03法院保全船舶怎么執行
2021-03-03顧客如果喝醉酒在超市摔倒,誰來擔責
2020-12-24新農村建設必須拆除老舊房嗎
2020-12-29私人教育機構離職有競業限制嗎
2020-11-27辦理人壽保險有哪些
2020-11-12如何才能盡快成功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
2020-12-09保險公司是否應被追加為被告
2021-02-25保險公司不認交警判的責任怎么辦
2021-03-17保險合同沒有特別約定,可以免責嗎
2021-02-19保單的轉讓與質押規定
2021-01-12村委會是征地拆遷的主體嗎
2021-02-08農村拆遷跟戶口有關系嗎
2021-02-07購買拆遷安置房需要注意什么
2020-11-08深圳動遷政策規定
2021-03-17拆遷凍結的房屋能否購買
2021-03-12企業遇到拆遷,評估到底有多重要
2021-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