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重婚罪與第三者房產怎么分隔?
重婚罪與第三者的婚姻關系是不合法的,所以應當按照原來的房產所有權來分割,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結婚的行為。即已經有了一個婚姻關系,又與他人締結第二個婚姻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45條規定,對重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8條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法律后果
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時,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12月14日在《關于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后發生的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處罰的批復》中指出: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1994年2月1日民政部發布)發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
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后,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
2.與配偶登記結婚的,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時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后又與他人登記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后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其登記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實婚姻掛上了鉤。
我國法律上對重婚罪的認定和判定情況是非常明確的,首先要對重婚的犯罪事實進行認定才可以進行定罪判罰。另外對于房產的分割處理的,由于法律上只承認原有的婚姻關系,所以只能夫妻雙方按照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來進行分割處理。
新婚姻法重婚罪判幾年
重婚罪男女各判幾年
情人算不算重婚罪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減刑、假釋司法解釋
2021-03-13取保候審是犯罪情節輕的嗎
2020-12-03故意傷害輕傷一級會判刑嗎,怎么判
2021-01-16一套房產可辦多次抵押登記嗎
2020-12-07國有資產流失的主要形式和危害,怎樣有效監督
2021-03-14情勢變更是否屬于合同免責原因
2021-03-17施工未設置安全措施應否承擔侵權責任
2021-01-29人壽保險理賠時效是多長,人壽保險理賠需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2021-01-29壽險理賠有哪些流程,它的保險金又是怎樣給付的
2021-02-03飛機買延誤險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2021-03-09貨物運輸保險糾紛案例
2021-03-17家庭財產兩全保險條款范本
2021-03-11如何才能盡快成功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
2021-03-22關于拖拉機保險合同條款
2021-02-07未超合理范圍保險應理賠嗎
2021-01-23保險條款是否是“霸王條款”
2020-12-24拆遷補償財產分割起訴期限是多久
2021-02-14同住人有權得到公租房拆遷補償款嗎
2020-12-14高鐵拆遷房屋和其他公益拆遷有區別嗎,有沒有補償標準
2021-03-12拆遷安置房是否可以購買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