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婚罪的證據是誰收集訴訟
在我國相關的重婚案件的證據由辦案的單位或受害者進行收集。
1、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偽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
2、以夫妻名義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于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的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等證據都可。
二、如何收集重婚罪的證據
重婚罪的證據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收集:
1、書證,比如:保證書、情書,同居房屋的購房合同、產權證、租賃合同等
2、物證,比如:照片、禮物等。
3、視聽資料,比如,錄像帶,電話(包括手機)通話記錄,手機錄音、短信,MP3錄音,錄音筆錄音等。
4、證人證言,是指證人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實向法院和當事人所作的陳述。能夠了解重婚事實的知情人范圍主要是當事人的親朋好友、雙方同事、鄰居之間。
5、當事人的陳述,是指當事人自己對所了解的案件事實向法院所作的陳述。
怎么認定重婚罪
三、構成重婚的要件:
1、當是人一方或者雙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關系。這是構成重婚的前提條件。如果雙方之間均沒有婚姻關系的存在,是未婚、離婚或喪偶的人,不能構成重婚。一方或雙方雖有婚姻關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亦不能構成重婚。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必須經由法定程序認定。對于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的當事人,在其婚姻未經法定程序宣告無效或撤銷之前,仍屬于有配偶的人,若與他人結婚,構成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包括兩種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這為事實上的重婚。現實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為重婚的主要表現形式。
一旦這類案件認定后,可以判處這類人員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受害者如提出離婚時,我國的人民法院和民政局對這類案件予以同意,分割財產時應積極的照顧這類案件的受害者,保護這類人員的合法權益。
犯重婚罪的被告不出庭怎么辦
婚外情生孩子算不算重婚罪
新婚姻法重婚罪判幾年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楊余娜律師(聯系13282211144),寧波本地人,2011年8月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曾在寧波市**區人民法院和寧波市公安局**分局工作多年,現為浙江共業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業務專攻方向:刑事、民商事(含民間借貸、買賣合同、債權債務、婚姻繼承、交通事故、工傷賠償等多方面的案件)、企業法律顧問。楊余娜律師受過專業性法學專業教育,對所承辦的案件一絲不茍,認真負責。對于刑事案件,楊余娜律師利用多年的公安工作經驗和資源,根據不同案件情形針對性提出有利辯護或策略。對于民商事案件,楊余娜律師具有深厚的理論功底和豐富的法院實踐工作經驗,根據不同案件事實和證據尋找突破點,最大程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楊余娜律師業余研究風水,發現通常來找律師的當事人,均在一定程度上受住宅或辦公樓風水、面相或八字等困擾或影響,可通過一定方式化煞、補喜用神等方式增加運勢!
合同履行中的抵銷權屬于抗辯權嗎
2020-12-27出軌離婚賠償怎么算
2020-12-28律師收費標準最新規定出臺
2020-12-14中外合資銀行經營售匯業務需要誰批準
2020-12-18農村個人私自售賣煙花爆竹怎么處罰
2020-11-26軍人離婚調解無效證明在哪開
2021-02-06信用卡逾期不還會怎樣
2021-01-10什么是涉外繼承?
2020-12-19哺乳期可以調崗嗎
2020-11-21什么是保險條款
2020-12-27保險合同有哪些體現形式
2021-01-02保險經紀人的條件資格有哪些
2021-02-23保險合同如果要撤銷要怎么做
2020-11-17車險騙賠都有什么特征判別
2021-03-19此案保險公司應拒賠
2020-11-24欺騙誘導買保險如何維權
2021-01-18被保險人在投保后應該承擔哪些義務
2020-11-18劃撥土地與出讓土地可以辦證嗎
2020-12-10土地轉包和轉讓有什么不一樣
2021-01-23城市房屋拆遷與農村宅基地拆遷補償有什么區別
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