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里還有職工可以申請破產嗎
企業法人破產與否,關鍵要看是否滿足法律規定的破產條件與公司內部是否有員工無關。按法律規定?,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
第一條?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具備破產原因:
(一)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
(二)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實際上在司法實踐當中,大部分公司在申請破產的時候往往內部都是仍然有員工在進行工作的,而同樣公司在進行破產清算的時候,需要對這些員工的補償金和工資進行優先賠償,而如果公司在破產過程中有虧待員工行為的可以咨詢律師處理。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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