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出現的勞動合同我們應該都有所了解,但是對于三方協議很多人表示很多的疑問,因為現實生活中基本上不會經常性聽到。雙方其實是存在一定的關系的。那么關于勞動協議和三方協議的區別是怎么樣的呢?
一、三方協議與勞動合同有哪些區別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簡稱“就業協議書”,俗稱“三方協議”,是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制定的,各省市(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印制的,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的協議。
勞動合同,又稱為勞動契約、勞動協議,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管理者、雇主)之間為了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協議。
三方協議與勞動合同的區別有:
1、簽訂時間不同。三方協議是學生在校期間簽訂的,而勞動合同是在畢業生畢業離校后到單位正式報到后簽訂的。
2、主體不同。三方協議的主體是三方,即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而勞動合同的主體是兩方,即勞動者和用人單位。
3、內容不同。三方協議的主要內容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愿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并列入就業方案;而勞動合同是記載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是勞動關系確立的法律憑證。
4、目的不同。三方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于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是編制畢業生就業方案和將來雙方訂立勞動合同的依據。而勞動合同主要是勞動關系確立后使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得到應有的保障。
5、適用的法律不同。三方協議的制定、發生爭議后的解決主要依據是《國家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的規定》、《民法》、《合同法》等,而勞動合同的訂立以及發生爭議后主要是依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來解決。
勞動協議和三方協議的區別有哪些?三方協議中的三方就是企業,學校還有畢業生,關于三方協議和勞動協議的區別一般分為五個方面,分別是簽訂的時間不同,適用的法律不同,還有雙方簽訂的目的不同,最后就是內容還有主體不同。
勞動合同法修正案全文
勞動爭議處理的基本程序是怎樣的?
簽訂勞動合同必須交保險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被網絡用戶侵權者通知的內容應包括哪些
2020-12-14吸毒治安案件能移民嗎
2021-01-28八級工傷賠償標準
2021-01-27違反安全生產法第91條規定罰多少錢
2021-02-16侵犯著作權的行為的認定
2021-03-08能否對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提起訴訟
2021-03-01離婚案是簡易程序還是普通程序
2021-01-18名下無房無車怎么強制執行
2021-01-27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及精神賠償
2021-03-17交通事故誤工費需要哪些證明
2020-12-12交通事故導致舊病發作怎么賠償
2021-01-12單方解除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2021-01-05保姆哭訴遭女藝人打罵,構成侵權嗎
2020-12-27離職后帶走顧客信息違法嗎
2021-01-28被辭退需要辦離職手續嗎
2021-03-10雇員保險金權益
2020-12-25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暫行辦法亮點解讀
2020-12-31保險合同的成立條件包括有哪些
2020-11-13購買人身保險新型產品,防范誤導新對策
2020-12-19保險指定受益人可以是非直系親屬嗎
20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