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在一個公司上班肯定會在每次合同到期的時候要和單位再次簽訂,但是這樣的反復簽訂也會對單位和員工造成一定的程序負擔,單位在和員工連續簽了三次合同之后就可能會為了方便告知員工不用再簽合同了。那么,簽3次合同就不用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嗎?
一、簽3次合同就不用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嗎?
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九十七條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本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自本法施行后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系,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以上就是小編對“簽3次合同就不用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嗎”的相關解答。總之,單位在反復和同一個員工連續簽了三次以上的合同之后就必須與其簽訂沒有固定期限的合同了,因為這樣既能夠保障員工的權益也免去了簽合同的反復操作帶來的負擔。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賠償的標準是什么?
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怎樣補償?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好處與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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