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上大多數經營時間比較長的企業都會有很多老員工為之工作了好多年,甚至有些已經超出了十年的工作時間并且為公司帶來了許多的利潤,此時單位對于這些有巨大貢獻的老員工理應該有所補償,下面一起來看看勞動合同滿10年補償有什么?
一、勞動合同滿10年補償有什么?
員工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連續工作滿10年是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 和第四十條 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相關知識:
勞動者工作十年以上,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如下:
解除勞動合同,其賠償通常有如下情況:
1.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轉正后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辦理離職手續,無經濟補償。
2.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剩余的工資和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并辦理離職手續等;
3.用人單位不得拖欠勞動者工資,若存在拖欠,勞動者可以到當地l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4.勞動者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5.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行為屬于《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
6.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7.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單位舉證并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
總之,老員工與單位之間有了十年以上的勞動關系必然也會在此期間續簽了很多次勞動合同以此規定其工作的年限,所以為了保障這些員工就必須將有期限的合同更換成不固定合同以免單位的隨時侵害。
不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勞動合同違約金的上限是多少
解除勞動合同書簽字后還有經濟補償金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刑事律師函怎么寫
2021-01-13外資企業認繳資本是否可以質押
2020-11-25離婚財產分割起訴狀受理收費多少錢
2021-03-06離婚時的小孩撫養權怎么判
2020-12-26什么情況不用贍養父親
2021-02-11代拍協議范本
2021-01-31如何才能正確的規避購房交易中風險呢
2021-02-03房地產業的發展商與投資商的區別
2020-12-08調換崗位要有什么證明
2021-03-13如何終止勞動合同
2020-12-26在醫療期辭退如何賠償
2020-11-13郵包運輸保險條款細則有哪些
2020-12-23人身保險的三要素是指什么內容
2020-12-24保險合同無責任或無過錯不賠償格式條款無效嗎
2021-02-09“快處快賠”理賠:五大流程
2021-02-20空運保險的險種有哪些
2020-12-25沒有經保險公司現場勘查,能獲得賠償嗎
2021-03-24交通保險理賠要注意的問題是什么
2021-02-03保險公司提出開業申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2021-01-29自愿保險的定義是什么
202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