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的對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進行保護,避免出現用人單位肆意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事情,其實我國相關法律中對勞動者是提供了更多的保障。其中在勞動者違約的情況下,不允許格外約定違約的情形,只能是在法定的違約情形下,勞動者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那么究竟勞動合同員工違約需要承擔違約金的情形有幾種呢?下文中律霸小編就這個問題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企業能否讓員工承擔違約金
(一)、什么是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國家將其作為合同擔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國家將其作為違反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
(二)、企業能否讓員工承擔違約金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除了法律規定的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用人單位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約定違約金都是違法的。
二、勞動合同員工違約需要承擔違約金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只有在兩種情況下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一)、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了培訓費用時可以約定違約金,并且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二)用人單位給付勞動者競業限制經濟補償,并且規定了競業限制的時間不得超過兩年。遺憾的是對競業限制的違約金沒有規定一個上限。
除了上述兩種情況,用人單位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約定違約金都是違法的。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符合簽訂競業限制條件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兩年。而且該期限應是連續計算的?!眱赡陜龋拘枰蛣趧诱呒s定每月給其多少錢的補償,如果在這個情況下,勞動者還是到了競爭單位的公司工作,公司才有權要求勞動者付違約金。這就是所謂的保密協議或競業限制。
現實中,有的用人單位會在法律規定之外,與勞動者格外約定一些違約的情形,這其實都是屬于違法的,并且作出的約定也不具有法律效力。至于勞動合同員工違約需要承擔違約金的情形,法律方面僅僅規定的兩種,上文中也作出了講解,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
勞動合同違約金的上限是多少
解除勞動合同違約金怎么計算
勞動合同中脫密期需要多久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開庭審理之后還能提交新證據嗎
2021-03-15通常房間的面積怎么計算
2021-03-04異地離婚需要哪些手續
2021-02-04闡述涉外離婚程序審理的法律流程
2020-12-24對駁回注冊商標續展申請決定不服怎么辦
2020-11-23銀行按揭貸款需要繳評估費用嗎
2020-12-20學生做臨時工老板不給錢犯法嗎
2021-01-30兩人合伙合同該如何寫
2021-01-13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管理辦法
2020-12-22未成年社區矯正對象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責任怎么辦
2020-12-22怎么繼承父母的拆遷安置房
2021-02-12如何爭取小孩撫養權
2021-01-22異地案可以移交本地嗎
2021-01-15放棄財產繼承權需要哪些手續
2021-01-12土地確權后還能建房嗎
2020-12-17學校為什么不能建集資房
2020-12-27開發商違反銷售廣告承諾該怎么做
2020-12-15勞動合同糾紛起訴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2021-01-22勞務承包合同適用什么法
2020-12-05本案保險合同約定損失賠償是否成立
2021-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