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現在并沒有法律對勞動合同備案做出強制性要求,但是地方基本會要求用人單位及時的將合同備案。這樣一來,通過備案可以對勞動合同的條款進行審定,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防止今后出現不必要的勞動糾紛。那么,勞動合同未備案怎么處理?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小編是怎么說的。
一、勞動合同未備案怎么處理?
勞動合同并非強制備案,沒有法律明確規定。但多數地區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科要求簽訂勞動合同30日內備案,如未及時備案可以補備案,用人單位應出具未及時備案的情況說明并蓋章向就業備案管理部門提報。根據2006年《關于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通知》中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新招用職工或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自招用或續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7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
二、勞動合同備案的程序是怎樣的?
1、按屬地原則,分級管理原則,用人單位向當地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提交資料。
2、用人單位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錄用登記手續和勞動者與其他勞動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
3、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科審查后,在勞動合同書上加蓋“勞動合同備案”專用章。
4、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勞動合同生效。
三、簽訂勞動合同的作用是什么?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實現勞動權的重要保障。勞動權是勞動者獲得職業的權利。它是勞動者生存的權利。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國家通過憲法和法律保障勞動者實現勞動權。勞動合同是保障勞動者實現勞動權的法律形式。它可以將國家規定的客觀勞動權變為勞動者的主觀勞動權。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意味著勞動權的實現,勞動者在合同期限內獲得有保障的工作,用人單位不得無故解除勞動合同。國家通過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機會,保障勞動者實現勞動權。
勞動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勞動爭議的重要措施。在我國社會主義制度下,勞動者同用人單位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是由于種種原因也會產生矛盾,發生勞動爭議。簽訂勞動合同,明確規定當事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有助于提高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促使他們正確地行使權利,嚴格地履行義務。這樣,就可以減少和防止發生勞動爭議。
綜上所述,單位人事部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后,應當盡快的完成備案,雖然這不是必須要做的,但是通過備案可以增強合同效力。如果單位對勞動合同未備案,勞動局在市場檢查過程中發現這種情況,會要求其補辦。手續也是比較簡單的,經辦人帶著單位三證、勞動合同原件到勞動局申請即可。
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怎樣補償?
2020年最新《勞動合同法》修訂
單位不簽勞動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行政拘留后調解還能撤銷嗎
2021-01-27服刑人員可以登記選民嗎
2021-02-1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能贈與嗎
2020-11-28公司章程能否對股東會的召開方式進行規定
2021-01-20滴滴拒絕接受監督的危害處罰是怎么樣的
2021-02-10交通事故賠償的流程是什么
2020-12-31交通事故中兩人受傷是否分別訴訟
2020-11-30離婚訴訟費用
2020-12-27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材料
2021-02-01單位公款打入私人賬戶會被判嗎
2020-12-19小產權房買斷需要什么手續
2020-11-29勞動合同變更書需要兩份嗎
2021-01-21競業限制協議效力無效的規定是啥
2021-02-19拼裝的汽車發生交通事故由誰賠償
2021-02-07國內陸上貨物運輸保險合同保險責任有哪些
2020-11-14車險理賠的程序怎么走
2021-02-192020年保險公司訴訟費賠償費
2021-01-29調整承包地的情形,條件和程序是什么
2021-01-28有關物權法的基本法律知識(一)
2021-03-14村委會截留拆遷補償款犯法嗎
20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