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解散財產如何處置
公司解散的,公司就需要成立清算組,以公司的所有財產清償債務,如果債務全部清償有剩余的,由股東按出資比例分配。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二、公司解散時財產分配順序是怎樣的
自然人死亡之后其遺產有法定的繼承人和繼承順序,公司的解散破產與之相類似,其財產的分配也有一定的順序。
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而使公司消失的法律行為,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類:
一是一般解散;
二是強制解散的原因;
三是股東請求解散。
無論哪種解散,在解散時均由清算組對債權債務問題進行清算,并對債權進行回收。
按照我國公司法的規定,企業解散,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解散。公司決定解散后,公司股東應當對公司資產、債權債務等進行清算,清算完畢并辦理注銷登記后,公司歸于消滅。
在公司解散期間,由清算組全面接管公司,清算組按照法律規定對公司的債權和債務進行清償。在支付清算費用時,有一定的順序,分別是,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公司解散的,公司就需要成立清算組,以公司的所有財產清償債務,如果債務全部清償有剩余的,由股東按出資比例分配。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到律霸網進行咨詢,律霸網有專業的律師為你解答。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什么情況下算自動離婚
2021-01-14發生醫療事故后的調解方式有哪些
2021-01-04環境超標如何舉證
2021-03-16個人出租房屋可以申請代開專票嗎
2021-03-01股權變更登記行政機關未盡義務如何維權
2020-12-06速裁程序是一審終審嗎
2020-12-21執法中隊蓋章有法律效力嗎
2021-01-18交通事故糾紛
2021-01-11不交物業費違法嗎及有什么后果
2021-03-12非煤礦山職工死亡賠償標準
2021-01-22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
2020-12-03拆遷安置房有什么優勢
2021-02-08勞務派遣合同要怎樣解除
2020-12-13調解委員會調解時間和次數有限制嗎,有什么作用
2021-02-01保險合同中或字引發了一場官司
2020-11-29交通事故中從車上摔下的是否屬于交強險中規定的第三者
2021-01-07經營健康保險的公司要提交準備金評估報告嗎
2021-01-08交通事故保險怎么理賠
2020-12-21網絡保險機遇與威脅并存狀況是怎樣的
2020-11-15兩妻爭保險金受益權:誰能收益
2021-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