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員工進入公司工作以后,企業與員工會就工作中的一些事項簽訂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中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勞動合同一旦簽訂,就說明雙方正式確立勞動關系,雙方的勞動關系也會受到法律的保護。那公司可以不與員工簽訂公司員工入職勞動合同嗎?我們來了解一下。
一、公司可以不與員工簽訂公司員工入職勞動合同嗎?
企業不及時與職工訂立合同的后果是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甚至于直接視為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1、《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實施條例》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4、《實施條例》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二、什么時候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應當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同時簽訂,或自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為了保護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的基本權益,公司必然要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果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無論是對于員工還是公司來說,都會承擔不利后果 。勞動合同是證明雙方勞動關系的法律憑證,員工入職時應要求公司與自己簽訂該合同。
勞動合同法補償金是如何規定的
勞動合同續簽協議書范本
沒蓋章的勞動合同有效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最高額抵押借款合同能否展期
2021-02-12公司外派不接受算主動辭職嗎
2021-01-10公司還沒注冊先注冊域名可以嗎
2020-12-14債務還不上車以抵押車怎么辦
2021-01-20交通事故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怎么算
2021-03-22適用監視居住的條件是什么
2021-01-04婚姻法解釋三
2021-01-09關于企業股份制改造
2020-11-17何為婚姻法上的男女平等
2020-11-21人民法院對和解申請的審查重點是什么
2021-03-22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須知
2021-02-28選購公寓房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0-12-05被告如何申請房屋保全
2021-01-21疫情期間房屋過戶可以延期嗎
2020-11-27中介方沒有告知要擔責嗎
2021-02-12哪些財產不可以做抵押物
2020-12-01關于雙重勞動關系的爭議
2021-02-01哺乳期可以調崗嗎
2020-11-21深圳補交社保勞動仲裁能補幾年
2021-02-04勞動局都管些什么
20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