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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新入職的員工都要先經歷一段試用期。現實中,即便您計算出了試用期是多久,但也可能會遇到單位不遵守此法律規定的情況,比如:單位在員工試用期結束后不轉正,遇到這樣的情況應該怎么辦呢?律霸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試用期結束后不轉正怎么辦
簽訂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出臺所希望促成的一大目的。之所以國家要如此重視勞動合同,就是希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根據勞動合同上的約定履行,而避免口頭協議的不穩定。 試用期是勞動合同中常見的條款,在這段合同期內,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考察對方,決定是否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這段期間內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都比較低。
當試用期結束時,企業有義務評估是否符合錄用條件,并決定給予轉正與否。而企業卻無視試用期的結束,久拖不決,既不解除勞動合同,也不給予轉正后待遇,是錯誤的。
1、工作表現不佳為何試用期內不提,而直到員工詢問為何未按勞動合同約定給予轉正工資時才搬出這個理由,顯然錯過了單位主張權利的時間;
2、經濟形勢變化,職位撤銷,需要調整崗位,與試用期員工表現也沒有任何關系,這和給予轉正工資也沒有關系。
企業根據需要撤銷崗位是正常的內部管理行為。發生這樣的事件后,企業應該妥善安置員工:可以與員工協商調整工作崗位;也可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并給予經濟補償金。但這不是不給轉正員工約定好的工資的借口。
二、試用期怎么計算
“試用期”是伴隨著勞動法的出臺而出現的。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方面可以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為每個工作崗位找到合適的勞動者,試用期就是供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是否適合其工作崗位的一項制度,給企業考察勞動者是否與錄用要求相一致的時間,避免用人單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不約定試用期,也可以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我國《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試用期期限最長不能超過6個月,但在實際確定試用期期限的時候,還需要結合具體約定的勞動合同期限進行。而要是在試用期結束后一般就不能以各種理由進行延長,要么讓勞動者轉正要么辭退。
試用期沒簽勞動合同違法嗎
合法的試用期勞動合同范本怎么寫
勞動合同試用期規定有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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