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權責任是否應當賠償可預期利益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侵權行為造成受害利益損失的,受害人可以主張賠償,如果有證據證明預期利益因侵權行為無法實現的,可以主張預期利益賠償。
第十六條?【侵害人身的財產損害賠償范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二十條?【侵害人身權益的財產損失賠償額的確定方法】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難以確定,侵權人因此獲得利益的,按照其獲得的利益賠償;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二、期待利益的特點
作為一種合同利益的構成要素之一,相比較于信賴利益或其他利益而言,期待利益具有自己明顯的特點。
(1)未來性。可期待利益是一種基于現行簽訂的合同而得出的將來的合理預期利益,不同于既得利益。這未來的某一時間指的是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履行期限到來之前或合同履行條件成就之前,期待利益實現僅是一種可能性。只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圓滿、完全履行完畢后其才能實現。
(2)現實性。“期待利益是一種由合同保障的現實的利益”。只要合同如期履行,期待利益就會被當事人所得到,即只有當事人履行了合同,才能將可能得到的利益轉化為既得利益。即合同是否履行完畢是期待利益能否實現的前提條件。
(3)不確定性。可期待利益將來能否實現,轉化為既得利益,這是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的。一是合同履行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各種情勢;其二,依賴于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以及附隨義務。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侵權行為造成受害利益損失的,受害人可以主張賠償,如果有證據證明預期利益因侵權行為無法實現的,可以主張預期利益賠償。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到律霸網進行咨詢,律霸網有最專業的律師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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