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死亡是否適用侵權責任法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侵權行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才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如果當事人自然死亡的,不適用侵權責任法。
第二條?【保護范圍】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第十六條?【侵害人身的財產損害賠償范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死亡賠償金能否作為遺產繼承
受害人一旦死亡,則其民事主體資格消亡。在受害人死亡這一法律事實出現時,便在加害人與受害人親屬之間形成民事法律關系。既然死者不再是權利主體就無需進行救濟,近親屬依其與受害人之間的親屬關系,直接享有相關損害賠償請求權。
死亡賠償金是一種特殊的財產,填補的是受害人近親屬因受害人死亡導致的生活資源的減少喪失,是對受害人家庭損失的彌補,對死者家庭利益的賠償,不應屬于死者的遺產范圍。死亡賠償金的受益人只能是死者的近親屬。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侵權行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才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如果當事人自然死亡的,不適用侵權責任法。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到律霸網進行咨詢,律霸網有最專業的律師為你解答。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法津顧問必須是律師嗎
2021-02-11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怎么計算
2020-11-28股權激勵,要拿出多少比例合適
2021-01-16職務發明的申請權是單位嗎
2020-12-19保證金質押是否可以指示交付
2020-11-09業務委托書可以背書轉讓嗎
2021-01-25支票背書轉讓
2021-03-11配偶有家庭暴力怎么解決
2020-12-05一審法院違反級別管轄審理是否有效
2021-02-21二審發回重審需要另行組成合議庭嗎
2020-11-10遺產的分配配偶占多少
2021-03-17房屋租賃注意事項
2021-01-10雇傭關系的賠償標準
2021-01-19什么情況被判定為勞動仲裁證據不足
2020-12-27索要民工工資屬于勞動爭議嗎
2021-03-17勞動爭議申訴最長年限是幾年
2020-11-22綜合意外險能夠報銷多少
2021-01-29投保人隱瞞實情投保會后果根據不同情況而定
2020-11-17請多多了解什么是不計免賠
2021-03-05快遞車逆行出事保險理賠嗎
202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