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在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時,只有在違法解除的情況下才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而此時,對于廣大勞動者來講,比較關心這個經濟補償金是如何進行賠償的。接下來,律霸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告訴你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賠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根據勞動部《關于印發〈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通知》中的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另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計發經濟補償金的基數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均按解除勞動合同當月時的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發。
50%的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部《關于印發〈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通知》中第10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根據勞動部引發的《違反〈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中的規定:
(1)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勞動者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勞動者、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于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造成女職工和未成年工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通過上文的講解,相信此時大家都已經比較了解,要是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話,該怎么對勞動者進行賠償了吧。一般是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得超過十二個月。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可以直接來電咨詢我們律霸的在線律師。
解除勞動合同后代通知金與賠償金是否可以并存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要賠償嗎
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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