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樣處理遺產繼承糾紛
(一)確定遺產范圍公民死亡后遺留的個人財產轉移給他人所有稱為繼承。由于繼承是被繼承人個人財產的轉移,因此遺產范圍必須首先明確。遺產范圍應從以下四個方面理解:
(1)公民死亡時,其財產才是遺產。
(2)死亡公民生前的個人財產是遺產。
(3)公民死亡時尚存的財產是遺產。
(4)公民個人的合法財產是遺產。
(二)區分遺產范圍與家庭財產
二、遺產繼承糾紛調解處理的原則
遺產繼承糾紛通常是因為遺產分割產生爭議所致,糾紛往往發生在與被繼承人有著血親關系和婚姻關系的家庭成員之間,并往往涉及當事人以及當事人與死者的親情糾葛。因此,妥善解決遺產分割糾紛,對維護家庭和諧、社會安定尤為重要。遺產繼承糾紛的調解處理遵循四個原則:一是男女享有平等繼承權;二是養老育幼,保護弱者;三是權利義務相一致;四是充分發揮遺產效用。
三、遺產繼承份額如何確定
1、同一水平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2、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要予以照顧。
3、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4、對有撫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撫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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