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單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嗎?回答是肯定的。相信這是大家都很關心的問題,因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涉及到大多數員工的利益,如果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可能會損害員工的合法權益。法律中關于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作了一些規定,下面就將法律中關于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的規定做一個簡要闡述。
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用人單位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主要包括過錯性辭退、非過錯性辭退、經濟性裁員三種情形。
1、過錯性辭退即在勞動者有過錯性情形時,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序上沒有嚴格限制。用人單位無須支付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若規定了符合法律規定的違約金條款的,勞動者須支付違約金。
2、非過錯性辭退即勞動者本人無過錯,但由于主客觀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規定的程序后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非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序上具有嚴格的限制。具體是指: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1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3、經濟性裁員。經濟性裁員是指用人單位為降低勞動成本,改善經營管理,因經濟或技術等原因一次裁減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勞動者。經濟性裁員具有嚴格的條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單位裁員時必須遵守規定。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以上就是我們的法律中關于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解答,希望上述的解答對你有所幫助。當然在實踐中,更多關于解除勞動合同的問題,如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等問題?如果您想要更多關于這方面的問題請具體聯系我們律霸,我們會根據您的具體問題,您好做專業的法律分析,幫助您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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