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損害賠償是一種適用最為普通、經常的民事責任方式。由于其涉及的內容較為龐雜,所以我們可以說,損害賠償又是一種法律制度,它是由賠償原則、賠償范圍、賠償方式等各項制度構成的一個制度體系。
侵權損害賠償的特征
1、害賠償責任的承擔方式以造成他人財產或人身損害為前提。
在各種責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這幾種責任的承擔,均不能以實際造成他人的財產或人身損害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財產、人身或其他權利遭到侵害、面臨危險或受到妨礙,即可要求行為人承擔此幾項責任;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做、更換這幾種責任的承擔只以財產受到侵害為前提;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和賠禮道歉這幾種責任的承擔通常僅以人身權或知識產權受到侵害為前提。而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既可以以他人財產受到損害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損害為前提。
2、損害賠償以給付金錢或實物財產為內容
在其他責任形式中,侵權行為人不存在向受害人給付金錢的問題;即使以實物財產賠付,該財產也應屬于侵權行為人所有。而在返還財產的責任形式中,侵權人向受害人返還的財產本來就屬于受害人所有或管理。
3、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受各種因素的制約
其他形式的責任,在實際承擔時較為簡單,易于操作。而損害賠償責任在實際承擔時卻較為復雜,通常會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比如,要考慮到賠償的范圍、賠償數額的計算、侵權人和受害人的經濟狀況,在故意侵權中,還要考慮到懲罰性賠償,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的規定等。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當場行政處罰多長時間備案
2021-01-12交通死亡事故賠償標準是多少,怎么賠償
2020-12-11現金支票有效期
2020-11-26設立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營運資金額有限制嗎
2021-03-13違反治安管理立案能撤銷嗎
2020-11-11房產中介費有哪些收費項目
2021-03-18房屋中介收費要求有哪些
2021-01-08房產面積的測量是怎樣規定的
2021-01-13如何理解免責條款
2021-01-15什么樣的公司不簽勞務合同
2021-03-13按天計算報酬是否是勞動關系
2020-12-23保險公司應在多長時間內賠錢
2021-03-17吉化爆炸案理賠可能僅幾萬元 損失應由誰買單
2021-03-04車輛被扣貸款保險賠償嗎
2021-03-16離婚后可以變更保險受益人嗎
2021-03-06企業固定資產保險賠償如何計算
2021-03-20保險到期出過車險事故沒處理完,換家保險可以嗎
2020-12-20什么叫代理?
2021-02-16買的二手房拆遷了怎么補償
2021-02-01公租房的拆遷補償金額是怎么計算的
202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