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間生的孩子男方應負什么責任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
從法律的角度講,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樣,父母都有撫養的義務。
《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享受繼承權等同于婚生子女的權利。不受歧視,還規定,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應負擔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事實婚姻要拿結婚證才成為合法婚姻。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于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第四十一條?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同居期間生了孩子男方也就是孩子的父親肯定要做到撫養的義務,不能生了孩子以未婚為理由而放棄撫養,這個撫養包括撫養費和教育探望等等。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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