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絡上購買物品也要提供發票嗎
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依法出具紙質發票或者電子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電子發票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知識拓展:網絡發票是國家稅務局的統一標準發票。首張“網絡發票”由**新興際華集團武安分公司于2012年開出。發票雖然采用網絡開具的形式,實際還是紙質發票的應用和管理模式,這樣是起不到“控假”作用的。《中國稅務報》已有報道,溫州等地發現利用網絡發票“陰陽票”作假的問題。這說明如果不改變這種發票電子信息的保存技術和受票方的使用制度,網絡發票的“控假”效果是難以奏效的。
相關知識點
第一十四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依法出具紙質發票或者電子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電子發票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十五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屬于依照本法第十條規定的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 前款規定的信息發生變更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更新公示信息。
第一十六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自行終止從事電子商務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在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有關信息。
第一十七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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