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公在外有孩子可以告重婚嗎
老公在外有孩子不一定構成重婚,對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按重婚罪論處;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公然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構成重婚;如果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對外不以夫妻名義相稱,但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結合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從雙方共同生活的時間長短、穩定程度等綜合考慮,有時也會依法認定其構成重婚。
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包括兩種形式:
1、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
2、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這為事實上的重婚。現實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為重婚的主要表現形式。
二、哪些行為不構成重婚罪
并非所有的重婚行為都應該定罪處罰,根據司法實踐經驗,以下行為通常不宜以重婚罪定罪處罰:
1、配偶的婦女被拐賣后重婚的;
2、自然災害生活難以維持,被迫外流,為謀生而與他人重婚的;
3、反抗包辦買賣婚姻而外逃,在包辦的婚姻關系解除前,又與他人重婚的;
4、受到嚴重虐待被迫逃往外地而重婚的;
5、配偶長期外出,生死下落不明,家庭生活發生嚴重困難而重婚的。
依據有關規定,重婚與通奸的區別在于通奸雙方一般沒有共同的經濟生活,不以夫妻相稱,而且是秘密進行。依據有關規定,重婚與姘居的區別在于姘居的雙方不以夫妻名義同居。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發布施行以后,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
綜上所述,老公在外有孩子不一定構成重婚,如果沒有雙方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的則不算重婚,就算是在婚外生子也并不構成重婚罪,應當滿足法律意義上的重婚條件才會構成犯罪,并且會對當事人判處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怎樣才是重婚罪?有哪些構成要件?
重婚罪是不告不理嗎
重婚罪是不是自訴案件?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被拘留15天可以保釋嗎
2021-01-22公司的股東會如何行使職權
2021-01-14虛擬貨幣是傳銷嗎
2021-01-08著作權糾紛如何處理
2021-02-06公示催告申請后幾天催告
2020-12-05夫妻離婚孩子撫養權怎么判
2021-03-06交通事故要求賠償怎樣訴訟
2020-12-10房產證抵押會不會過戶
2021-01-11辦理房產贈與公證錄音錄像嗎
2020-12-26簽訂勞動合同訴訟時效怎么算
2021-03-19未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認定勞動關系
2020-11-12合同期內崗位調動員工不同意怎么辦
2021-02-13投保人身保險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2021-01-142020最新人身保險新傷殘標準是什么
2021-01-09非全日制用工需要交納生育保險嗎
2021-01-06肇事車逃逸車被剮蹭保險賠付嗎
2021-03-18快速理賠定損書范本是怎樣的
2020-11-21北京可以注冊保險代理公司嗎
2021-02-07保險公司把被保人寫錯了怎么理賠
2021-03-06被車撞了保險公司怎么賠償
2020-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