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國家密碼管理局對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使用密碼的行為實施監督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密碼管理機構受國家密碼管理局的委托,依據本辦法承擔有關管理工作。
第三條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采用密碼技術為社會公眾提供第三方電子認證服務的系統(以下稱電子認證服務系統)使用商用密碼。
第四條提供電子認證服務,應當依據本辦法申請《電子認證服務使用密碼許可證》。
第五條申請《電子認證服務使用密碼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符合《證書認證系統密碼及其相關安全技術規范》的電子認證服務系統;
(二)電子認證服務系統由具有商用密碼產品生產資質的單位承建;
(三)電子認證服務系統采用的商用密碼產品是國家密碼管理局認定的產品;
(四)電子認證服務系統通過國家密碼管理局安全性審查。
第六條申請《電子認證服務使用密碼許可證》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密碼管理機構提交下列材料:
(一)使用密碼的書面申請;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三)電子認證服務系統通過安全性審查的通知(復印件)。
第七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密碼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全部申請材料報國家密碼管理局。
第八條國家密碼管理局應當自收到省、自治區、直轄市密碼管理機構報送的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并做出是否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發給《電子認證服務使用密碼許可證》;不予許可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九條電子認證服務系統的運行應當符合《證書認證系統密碼及其相關安全技術規范》。
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對其電子認證服務系統進行技術改造的,事先將具體方案報國家密碼管理局備案,事后向國家密碼管理局申請安全性審查,通過審查的方可投入運行。
第十條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擅自對電子認證服務系統進行技術改造的,由國家密碼管理局責令改正,并根據不同情況向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提出處罰建議。
第十一條國家密碼管理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密碼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不依法履行監管職責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不服勞動仲裁起訴狀范本
2021-03-04市房管局關于調整我市住房限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2020-11-28模擬拆遷達到多少比例可以拆
2021-03-17行政協議關于賠償的相關法規是什么
2020-12-18包裝相似度多少算侵權
2020-12-08父母不撫養孩子孩子要贍養嗎
2021-03-10贍養糾紛民事起訴書
2020-12-18預付款的作用是什么
2021-01-11用電人不注意安全用電,在合同法上可能面臨什么后果怎么規定
2020-12-10被小區門禁夾斷腿,應由誰負責
2020-12-10房屋長期出租是一年一簽嗎
2020-12-01強制調崗可以不上班嗎
2021-01-28婚前買房婚后辦證是否屬于共同財產
2020-12-07北京市勞動合同書示范文本(2008版)北京公司法律顧問律師
2021-01-19人壽保險金給付方式有幾種,哪些人可以領取保險金
2021-02-17保險合同效力變更的內容是什么
2021-02-03保險投資基金有哪些投資策略
2021-02-06如何進行保險理賠保險公司可以免責的情形
2020-11-23保險公司的押金會退還嗎
2021-01-14財產保險合同主要履行哪些原則
202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