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婚姻法》還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币虼耍腔樯优膿狃B有明確規定的,適用其規定;無明確規定的適用婚生子女的規定。
當然前面所說的父母解除同居關系是指正常情況下的同居關系,當有配偶的一方與婚外其他異性同居時,就屬于特殊的同居關系了。根據我們的工作經驗,在這種情形下,如果雙方也生育有非婚生育子女的話,法院更加傾向于把子女判給無婚姻的一方。這主要是考慮到有配偶一方在同居的問題上存在更大的過錯,而且有配偶一方往往已有婚生子女,而同居的另一方可能是單身,沒有子女的情況。所以正常的解除同居關系時,父母在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條件上是比較平等的,這種情形與上述的情形還是有所區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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