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婚罪如何正確取證有哪些證據
1、證明他們有固定的同居居所:
2、證明他們有長期同居;
3、證明他們對外以夫妻相稱 。
在實踐中,對于事實重婚罪的自訴舉證,可參考前述典型案例中有關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證據查詢線索進行。另外,過錯方與同居異性的婚紗照、全家福等具有特定婚姻、家庭含義的照片、錄像也是證明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有力證據。
二、怎樣辦理
1、不要輕易打草驚蛇
生活中一旦發現一方有與其他人同居生活的跡象,一般來說,都會非常的氣憤,也會難以控制自己的情緒,于是便與其大吵大鬧,然而這樣做的結果往往不盡人意,還時常會適得其反。生氣,氣憤是完全應當有的表現,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理解終究是理解,實際上這樣做的結果并不好,你的幾次吵鬧是很難起到實質性作用的。
2、明察暗訪其居住生活的場所
要認定重婚最重要的一點是與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點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場所才能有進一步的婚姻調查取證。
3、一定要與重婚者生活場所周圍的人搞好關系
確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還要看他是否以夫妻 名義與他人同居生活,而這些又需要有人對此給予認可,哪些人的認可最好呢?當然是在其生活場所附近同時與其又經常有來往的人!因此這些人的話(認可)是絕對不能缺少的重要的證據。而要想讓他們說話,就必須與他們搞好關系,至于如何去搞好關系,否則你就很難從他們的口中掏出任何有價值的話。
4、勸說知情人作證。
5、報警,請警方予以調查。
在實際的收集過程中,應不得驚動對方,對這類人員的違法證據進行收集。一旦掌握確實的證據,應積極的報警辦理。有我國的公安部門對這類人員進行調查,違反我國的法律規定時,應積極的上報我國的人民法院,對這類違法人員進行處罰。
犯重婚罪的被告不出庭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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