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幾年前可認定為事實婚姻?
二十五年前可認定為事實婚姻,現在法律上不承認事實婚姻了,只能算是同居關系,權益不受婚姻法的保護,但權利還能受民事法律的保護。
事實婚姻是一種婚姻關系存在的方式,廣義指男女雙方在主觀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觀上具有未經結婚登記機關登記,未領取結婚證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事實。狹義指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我國《婚姻法》不再承認事實婚姻,但這并不代表法律將徹底不承認事實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與他人形成事實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形成事實婚姻,即使沒有到民政部門進行結婚登記,仍然可以認定是重婚。
二、事實婚姻的特征是什么?
1、事實婚姻的男女應無配偶,有配偶則成為事實重婚。
事實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
2、事實婚姻的當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雙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系在內容上的重要區別。因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又為周圍的群眾所公認。也就是說,不僅內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內容,在外部形式上還應有為社會所承認的夫妻身份。這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區別。一切違法的兩性關系和行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義,群眾也不會承認其為夫妻。
4、事實婚姻的當事人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不具有法定的結婚登記要件,這是事實婚姻與合法婚姻區別的主要標志。在我國,不論當事人是否舉行過結婚儀式、凡未進行結婚登記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注意事實婚姻和非法同居的區分)
事實婚姻與非法同居的區別:
第一,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都具有共同終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不具有這種終身共同生活的目的。
第二,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備公開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往往具有陷落性,臨時性,不具有公開性。
第三,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均無配偶,有配偶的則為事實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圍要比事實婚姻寬。
事實婚姻的雙方必須是未婚的,如果是其中一方或者是一方屬于已婚人士的,此時就不能認定為事實婚姻,只能認定為已經登記結婚的一方出軌,與他人是非法同居,如果是同居的一方不屬于是自愿與他人同居的,或者是并不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也是不能認定為事實婚姻的。
新婚姻法關于事實婚姻的規定
同居幾年可認定為事實婚姻
事實婚姻的認定條件是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室內裝修造成房間空氣污染承攬人應否賠償
2021-03-08女兒和孫子誰的繼承權大
2021-02-24試用期社保按工資的80%作基數繳納是否合法
2021-03-031000元意外險賠償標準
2020-11-21企業財產最低起保費是多少
2020-12-19被保險人的直接解除權行使條件有哪些
2021-02-27解除保險合同通知書怎么寫
2021-01-11如何提防人壽保險合同條款中的陷阱
2021-03-10申請人身保險理賠所需資料有哪些
2020-11-27生死兩全保險都有哪些特點
2020-12-29保險利益與投保有什么關系嗎
2021-02-17規劃部門可以公開土地出讓合同嗎
2020-12-20私人土地轉讓協議書范本包括哪些條款
2020-11-12產業園區拆遷戶怎么安置
2020-11-21拆遷補償協議在哪些情況下不能簽字
2021-03-19拆遷補償協議需要每個人都簽字嗎
2020-11-15前夫家拆遷戶口還在他家有補償嗎
2020-12-05長沙拆遷房屋征地獎勵標準(最新)
2020-12-17外嫁女的村集體組織成員身份如何界定
2021-03-23農村集體土地承租方在拆遷中的利益保護
202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