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訴訟中丈夫轉讓股權是否有效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離婚訴訟中丈夫轉讓股權是否有效,要看股權是否為共同財產,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轉讓行為是無效的,是屬于轉移、隱匿共同財產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四十七條?【隱藏、轉移共同財產等】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二、離婚財產保全時間有什么限制
1、訴訟申請保全離婚的,有效期限是15天訴前財產保全只有15天,15天內申請保全方如果不起訴,法院將解除財產保全。如果在15天內向法院起訴,訴前財產保全轉為訴訟財產保全。 訴前財產保全,一概由申請人提出申請,并且提供擔保。人民法院對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必須在接受申請后的48小時內作出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
2、訴訟中申請保全離婚財產的,保全財物種類不同,期限各有不同財產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沒有終期的,一般都維持到判決生效后向法院申請執行之日止。訴訟中財產保全應當由當事人提出申請,人民法院進行審查,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根據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依職權主動作出財產保全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接到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并開始執行。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離婚訴訟中丈夫轉讓股權是否有效,要看股權是否為共同財產,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轉讓行為是無效的,是屬于轉移、隱匿共同財產的行為。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2020年最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全文內容是什么
2021-02-18無編碼的公章是否有效
2020-11-21醫療期內辭退職工違法嗎
2021-01-27金融消費的定義,什么是金融消費者
2021-02-18合伙人之間股份轉讓必須全體合伙人同意嗎
2021-01-06拆遷隊暴力執法會有什么法律后果
2021-03-1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理解與應用
2021-01-03江蘇省高院管轄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有什么范圍
2021-03-13六盤水計量糾紛仲裁檢定辦理(流程、材料、地點、費用、條件)
2020-12-31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民事賠償標準
2021-02-19當一方堅決不離婚時,法院怎么判定是否離婚離婚
2020-12-16法院保全船舶怎么執行
2021-03-03代理合同的法律責任是什么
2020-12-14清潔工是雇傭關系嗎
2021-02-15在超市摔倒的賠償責任是怎樣
2020-12-14公司是否要與股東簽訂勞動合同
2020-12-25有的單位在勞動合同中規定女職工結婚、生育就要離職等內容,這樣做屬于違法嗎
2020-12-20與原公司未解除勞動合同能與新公司簽合同嗎
2021-02-12勞動爭議仲裁庭審被申請方聯系不上怎么處理
2021-01-17不適用一裁終局的勞動糾紛
20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