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如果無小孩離婚起訴書應該怎樣寫?
(1)婚姻狀況中應當寫明何時結婚,在何地登記;怎樣相識,是自由戀愛還是經人介紹,或是包辦、買賣婚姻,是初婚還是再婚;婚后無子女,現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長時間等。
(2)離婚的理由中應當寫明:婚姻基礎怎樣,是好是壞,還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經過,被告的現在態度如何;是否經過雙方單位或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調解,調解的效果怎樣;以前是否到法庭訴訟過,法庭處理結果。如果是因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離婚案件,起訴方必須提出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總之,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離婚的充分理由。
(3)訴訟請求部分應當寫明自己的離婚態度,離婚后無子女的話對家庭共同財產如何處置。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以上就是我國和離婚起訴書有關的法律法規之中,對于婚后無小孩離婚起訴書應該怎樣寫這一問題的相關法律規定了,如果對于離婚起訴書這一問題還有想要了解的內容,建議及時咨詢一下更加專業的律師以及相關法律部門。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被委托人在什么情況下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2021-01-07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范本
2021-02-15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關系特點有哪些
2020-11-18網簽可以作為抵押物嗎
2021-03-12行政處罰多長時間有滯納金
2020-11-21停發的傷殘撫恤金可以補發嗎
2021-03-16購房合同違約上征信嗎
2020-12-13拖欠運費孳息怎么算
2021-01-04擔保合同無效后責任怎么承分擔
2021-02-24回購房
2020-11-12勞動法規定試用期一般是幾個月
2021-01-30非法辭退員工一定要經過勞動仲裁嗎
2021-02-01人壽保險的理賠和糾紛解決
2020-11-17什么是意外傷害
2020-12-20人身保險合同是定值保險合同嗎
2020-11-26私了后報保險算騙保嗎
2021-03-08業主購房后怎樣選擇保險
2021-02-07財產保險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2021-03-16自駕出游的保險怎么辦
2021-03-19保險公估人的作用
2021-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