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自己有重婚該怎么辦?
1、會構成重婚罪,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在實行單一登記婚的中國,只要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不論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構成。
2、事實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視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的;
(2)有配偶的人雖未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以夫妻相稱或者對外以夫妻自居的。
以夫妻相稱,除當事人間承認、日常生活間的稱呼外,當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時男方以丈夫的名義簽名、陪侍,女方 生育孩子男方以父親的名義在醫院簽字,當事人以父母的名義為子女慶祝滿月等,也可以作為認定以夫妻相稱的輔助證據。認定重婚,通常還需要取得周圍群眾、當事人親朋戚友的證言,以證明周圍群眾認為當事人是夫妻。
二、一方重婚對方該怎么辦
1、重婚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婚姻法規定的婚姻無效制度中,重婚罪是無效的原因之一。根據《婚姻法》第十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的。”所以對于后成立的婚姻關系,善意第三人可以申請婚姻無效。
2、重婚是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準予離婚的情形之一。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所以對于合法婚姻關系中的受害人而言,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離婚。
3、在離婚時,重婚是無過錯方要求損害賠償的理由之一。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所以對于合法婚姻關系中的受害人而言,在提起離婚訴訟過程中,可以一并提起重婚導致離婚的損害賠償之訴。
4、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請求認定重婚者觸犯重婚罪,接受刑事處罰。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2、所以對于合法婚姻關系中的受害人而言,可以針對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提起刑事自訴,使得重婚者和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受到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處罰。
如果其中一方重婚,那么另一方可以解除婚姻關系。如果因為重婚而導致的離婚,那么這個時候還可以起訴,要求對方賠償自己的損害。而對方因為重婚,而對自己使用家庭暴力,不僅可以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還會被判刑。
怎么才算重婚,重婚罪怎么量刑?
婚姻法司法解釋對同居、重婚有明確規定
重婚罪是不告不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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