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婚外懷孕屬于重婚嗎?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婚外懷孕屬于重婚,但最重要的一種認定的標準的話,還是看他是否以夫妻的這樣的一種名義對外面來進行共同的生活,婚外懷孕這種行為是否觸犯我國法律所規定的重婚罪,首先要看我國法律上認定的重婚罪的構成要件,我國法律上所認定的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或者雖然沒有結婚但卻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
通俗地講,重婚罪有以下二種犯罪類型:
一種是法律意義上的重婚,也就是說婚內出軌者有二本結婚證,第二本結婚證的取得有的是靠不正當手段騙取結婚登記機關登記的,還有就是和婚姻登記機關工作人員勾結得到結婚證;
另一種是更多地存在于現代社會上的事實上的重婚,就是有配偶的一方與婚外第三者沒有登記結婚,卻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或沒有配偶的一方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認定是否重婚,應當基本以上兩種情形確認。
二、其他的法律規定,
婚外懷孕這種行為顯然是在婚姻存續期間,在未與配偶解除法律意義上的婚姻關系而出軌婚外異性至懷孕,如果僅僅是懷孕而未與他人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則不構成重婚罪,但如果是在與配偶未解除婚姻關系的同時與婚外異性結婚,或者雖然沒有結婚但是對外以夫妻宣稱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無論懷孕與否都構成重婚罪,反之則屬于婚內出軌等應當由道德規范調整的通奸或婚外戀行為。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在婚姻存續期間出軌并懷孕的行為,并不是構成重婚罪的構成要件。婚外懷孕是否觸犯重婚罪,具體還要看出軌方與婚外第三者在日常生活中是否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如果屬于這兩種情形,則構成重婚罪,否則,就不構成重婚罪。
在日常生活當中懷孕是屬于非常正常的一種生理的現象的,如果是在夫妻正常的存續關系之間的話,所進行的懷孕行為法律責任是不會進行一些干涉的,但是如果是屬于婚外懷孕的話,有可能是出具到刑法當中的,重婚罪需要嚴懲。
離婚同居算不算重婚罪
事實婚姻可以構成重婚嗎?
如果第三者懷孕重婚罪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農民土地入股協議書怎么寫
2020-12-21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有哪些
2021-01-30不交答辯書法院能繼續審理案件嗎
2020-12-22外貿企業收到出口退稅款是否納稅
2020-12-06犯強奸罪的學刑法上構成什么罪
2021-02-09公示催告流程的適用范圍
2021-02-16能一次性給贍養費嗎
2020-11-29離婚冷靜期一方不同意怎么辦
2021-01-21合同終止合同還存在嗎
2021-03-14被迫簽訂有欺詐性合同如何處理
2021-02-05哪些建筑屬違建
2020-12-10雇傭關系辭退需補償嗎
2021-02-18顧客在超市摔倒的責任誰負
2020-12-28離職后是否還要遵循保密協議
2021-02-26員工涉嫌刑事責任怎么處理,單位是否解除勞動合同
2021-02-27離職多久中斷勞動關系
2020-11-19出口產品責任險
2021-03-19“賠款收據及權益轉讓書”是否可以作為雙方保險合同終結的依據
2020-12-05保險拒賠引真空地帶爭議
2020-11-20保險的損失補償原則問題
2021-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