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婚罪公安機關取證調查的時間有限制嗎?
公安立案偵查是沒有期限限制的,但是對于逮捕嫌疑人之后的偵查期限,一般是2個月,特殊情況下經依法批準可以延長1到5個月。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四十四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制作提請批準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意見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后,在期限屆滿七日前送請同級人民檢察院轉報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二、重婚罪的量刑標準
《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應承擔重婚罪的刑事責任。
不知對方已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不構成重婚罪,僅承擔重婚的民事責任。
三、刑事案件審理時間一般是多久?
一審法院的正常審理期限(一般為2個月,至遲不超過3個月,特殊情況例外)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根據上述規定,人民法院審理一審案件常見的審限應當在三至六個月。
公安機關在取證調查的過程中,當然也有一些必須要遵守的程序規則,因為公安機關調查取證的方法如果不符合法律規定,這樣的證據將來也不會被法院采納的,至于說公安機關怎么調查重婚罪,這個大家就不需要了解了,到時候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即可。
雙重戶口重婚罪遺棄罪能判幾年
離婚同居算不算重婚罪
新婚姻法中重婚罪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如何注冊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2020-12-02商標侵權行為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2021-02-06反擔保成立的前提是什么
2021-01-01離婚給孩子的錢監護人有權利花嗎
2021-02-07軍人提出離婚的管轄范圍是怎樣規定的
2021-01-05勞動關系轉移單需要注意的問題
2021-03-24婚后是否可公證來確保個人財產
2021-01-06辦酒不領證算結婚嗎
2021-03-05越權代理與無權代理的區別
2020-11-15有購房合同但是沒有房產證可以保全嗎
2020-12-15對工傷認定不服可申請仲裁嗎
2021-02-11產品責任險條款
2021-03-14人身保險合同法律上有什么規定
2020-11-09藥品超出保險條款范圍 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償
2020-11-24企業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要面臨哪些行政處罰
2020-12-27掛靠經營和內部承包
2020-12-12個人協議出讓國有土地違法嗎
2021-02-05房產土地轉讓協議怎么寫
2021-03-22拆遷安置補償沒有談攏,拆遷方可以強制拆房嗎
2021-02-04征地拆遷中最有效的維權方法是什么
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