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內與他人同居屬于重婚罪嗎?
婚內與他人同居不一定屬于重婚罪,重婚案件一般由被害人自訴,如果情節比較嚴重,影響很壞的,即使被害人不起訴,而由人民群眾、社會團體或有關部門提出控告,應由人民檢察機關審查決定是否構成重婚罪。所發現配偶有重婚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二、發生重婚罪是告訴才處理嗎?
重婚案件一般由被害人自訴,如果情節比較嚴重,影響很壞的,即使被害人不起訴,而由人民群眾、社會團體或有關部門提出控告,應由人民檢察機關審查決定是否構成重婚罪。
所以,一般情況中,發現配偶有重婚行為的,如果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構成重婚有兩類人,第一類是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第二類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與之登記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其中,第二類人構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繼續保持婚姻關系,則屬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騙,則不構成重婚。
認定重婚,關鍵要看是否構成另一夫妻關系。依據有關司法解釋,重婚有兩種情況: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二是事實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視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的;
(2)有配偶的人雖未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以夫妻相稱或者對外以夫妻自居的。
夫妻相稱,除當事人間承認、日常生活間的稱呼外,當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時男方以丈夫的名義簽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親的名義在醫院簽字,當事人以父母的名義為子女慶祝滿月等,也可以作為認定以夫妻相稱的輔助證據。認定重婚,通常還需要取得周圍群眾、當事人親朋戚友的證言,以證明周圍群眾認為當事人是夫妻。
男女雙方在自愿的前提之下,與他人建立了婚姻關系的,在結婚之后,必須要遵守法律的規定,不得與他人發生重婚等情形。若是夫妻一方發現了確實存在與他人同居的行為,那么可以在收集同居的行為確實存在的證據之后,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
重婚罪的司法解釋
怎么才算重婚,重婚罪怎么量刑?
怎樣才算是重婚,重婚罪要被判多少年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期限有哪些
2020-12-26掛車未投交強險,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賠償
2020-12-07什么是特殊普通合伙企業
2020-12-11怎么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條件有哪些?
2021-03-02房東在哪些情況下可以單方面解除租房合同
2021-01-10哪些公證過的債權文書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021-02-17代位繼承人放棄繼承
2021-03-23準予離婚調解書不服怎么辦
2020-12-22用人單位社保欠繳可以勞動調解嗎
2020-12-03被他人撞骨折可以走自己的意外險嗎
2020-12-27航班取消改簽要加錢嗎
2020-12-25工廠火災保險能全賠嗎
2021-01-06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屬于什么案件
2021-02-21土地出讓可附條件嗎
2021-02-06規劃部門可以公開土地出讓合同嗎
2020-12-20無證房拆遷補償比有證房屋低很多怎么辦
2020-11-262020年棚改項目的拆遷補償方案是怎么規定的
2020-11-11如何購置拆遷安置房
2020-12-28房子可能要拆遷的再過戶賠錢有影響嗎
2021-02-15村里不給“外嫁女”分配補償款,如何維權
202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