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應當提交哪些證據
應當提交的證據,分別證明當事人的訴訟主體資格,婚姻關系破裂的證據,證明婚姻關系破裂,以及證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共同財產證據。具體如下所述:
(一)證明當事人(原、被告)的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證明原、被告是夫妻關系的證據,如結婚證、婚姻關系證明書、戶口簿以及身份證。
2、如涉及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證明。
3、證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村委會、居委會或公安機關的證明。
(二)證明婚姻關系破裂的證據
1、如涉及家庭暴力,應提交法醫鑒定,提出證人。
2、如涉及吸毒、賭博行為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
3、如涉及有重婚行為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應提交上述行為相關的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居住證明、相片或居委會、村委會、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
4、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引起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三)證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共同財產的證據
1、證明有房產的,應提交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交款發票或出資證明。
2、證明有銀行存款并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銀行帳號;證明有股票并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股東代碼、資金帳號;證明有車輛的,應提交行駛證、車牌號。
3、證明對方在公司擁有股權的,應提交該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出資的證明等。
4、證明一方有債權債務的,除提交借據以外,必須有相關的證據佐證。
5、證明夫妻雙方財產有約定的,必須提交協議書等相關的證據。
6、如申請法院調查取證但不能提供以上線索的,依法駁回申請。
綜合上述,小編整理有關離婚的相關內容。由此可見,在訴訟離婚時,應當提交以上證據,分別是證明當事人(原、被告)的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證明婚姻關系破裂的證據,以及證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共同財產的證據。更多問題,律霸網提供專業法律咨詢服務。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商業合作保密協議期限
2021-02-27保證合同糾紛案
2020-12-16商鋪拆遷補償不合理,被征收人如何維權
2020-12-19行政處罰立案后多長時間做出
2021-01-04送外賣的被打誤工費要怎么計算
2021-03-25股權眾籌融資的概述
2020-12-29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個人財產的界定
2021-02-28不予執行執行異議是什么
2021-01-06法院立案需要戶籍證明嗎
2021-01-14贈與房產配偶有份嗎
2021-01-25預售合同是否可以撤銷
2021-02-20二次入職離職補償金怎么結算
2021-03-12韓國非法打工如何處罰
2021-03-02面對求職單位的女性性別歧視怎么辦
2020-12-29試用辭退給補償嗎
2020-12-15單位沒給員工買社保發生工傷誰來賠償
2020-11-21此案保險公司應拒賠
2020-11-24保險合同的特點有哪些
2021-01-05出口產品責任保險的國際法律訴訟環境
2021-02-15保險代理合同的內容
2020-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