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離婚時一方隱瞞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部分。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xiàn)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根據(jù)此條規(guī)定,夫妻雙方在離婚之后,仍有財產未進行分割的,這一部分財產法律上仍屬于雙方的共同財產,雙方對此應該是共同共有,則另一方可以從發(fā)現(xiàn)上述行為起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要求分割財產。此時要求分割財產的時效應當適用《民法通則》有關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二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請求分割財產的訴訟時效不屬于其他特殊訴訟時效的范圍,應當適用普通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離婚后財產分割的訴訟時效應為兩年。實際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一條也明確肯定了上述內容。即:當事人依據(jù)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fā)現(xiàn)之次日起算。
(二)提起撤銷婚姻請求的時間:
《婚姻法》第十一條
1、因脅迫結婚的應當自婚姻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三)不能提起離婚的時間: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四)請求損害賠償?shù)臅r間:
《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七條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xù)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xié)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xù)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起訴離婚應注意什么時效問題
(一)仔細審閱提交訴訟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煩的發(fā)生。
1、避免被告二個住所地的情況出現(xiàn)。
根據(jù)有關要求,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立案時,應該提交法院的材料有:
(1)起訴狀;
(2)結婚證書;
(3)身份證;
(4)財產清單。
應該注意的是,在提起訴訟之前,應核對雙方現(xiàn)在的住址是否與戶口本或身份證上的一致。特別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現(xiàn)兩個或以上的住址,否則有的法院(如閔行)會讓當事人提供被告現(xiàn)住所地的證據(jù),一般是現(xiàn)住所在居委會的證明,這是非常麻煩的,當天立不上案不說,還要去被告居委會開證明,費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對提交的訴訟材料,避免出現(xiàn)被告兩個以上的住址的情況應當引起注意。
2、規(guī)范書寫起訴狀。
對起訴狀的書寫,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注意寫明原、被告住址的郵政編碼,以及雙方的聯(lián)系電話、手機,以方便法院與當事人聯(lián)系。
有些原告滿腹委屈,因此在書寫起訴狀時,如寫長篇小說,洋洋幾千言,或者羅里羅嗦,恨不得到家里發(fā)生的事兒,全部寫在訴狀上,其實這是沒有必要的。在正文里,只要簡要寫明感情不和的原因和表現(xiàn)形式就可以了,記實性、記事性的說明不要太多,否則層次性不強,主次不清,法官看得云里霧里,事得其反。
(二)關于提交財產清單的問題。
因為離婚糾紛財產爭議一并處理,加之法院是按爭議財產數(shù)額收取費用的,因此,法院會讓原告提交財產清單。賈律師還是建議當事人盡量少列財產數(shù)額,先少預交訴訟費用,這不是惡意避免向法院交費,而是因為起訴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協(xié)商致,協(xié)議離婚的可能。但如果一旦協(xié)商一致,要撤訴,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只能退一半,因此,交的越多,“損失”就會越大。而對于法院來說,因為可以根據(jù)開放審理的財產數(shù)額,責令原告補交訴訟費用,因此,法院可以通過這種救濟途徑收取應當收取的費用。
當然,賈律師在此并不是建議原告要偽造或虛報訴訟材料,這樣會引起法院立案人員的反感,甚至會引起訴訟過程中被動局面的出現(xiàn)。
(三)關于立案前后時間段的把屋。
有些法院周一到周五每天都可以立案,有些法院在有些特定的時段(比如周五上午或下午)是不立案的。因此,最好安排在周一到周四立案,最好在下午四點之前立案,否則四點后法院可能就不受理了。
立案后,要注意記住自己的案號,并詢問立案人員何時案件可以轉到民庭、或哪個法庭,而后及時與法庭審判人員聯(lián)系案件進度事宜。一般立案后,三天內可以轉到民庭或法庭,因此,立案三天后打電話查詢案件承辦人員是可以查到的。
(四)關于附帶申請調查取證文書的問題。
由于法律法規(guī)的限制,在一般情況下,有些特定的證據(jù),如銀行存款情況、股票帳號情況等當事人不能在訴前調查,只能委托法院調查,或申請法院出具調查令調查。但如果對方一知道原告訴至法院,很可能就會立即將資金轉移,因此,我們婚姻律師建議原告直接在訴狀中附帶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申請書或調查令申請書,并注明先查詢再送達的理由,不至于“打草驚蛇”,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旦查詢賬上仍有大量資金,或以度時考慮采取財產儀器保全,以求主動。
離婚訴訟的期限是多久,起訴離婚應注意什么時效問題?提起離婚訴訟要能夠遵循時效,一旦錯過了離婚訴訟時效很難再給自己維護權益。如果你或你朋友有離婚訴訟的方面的問題如果你還不太清楚該怎么樣解決,可以在線咨詢律霸網(wǎng)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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