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起訴離婚一方不到怎么辦
1、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這里所謂的“特殊情況”指的是:
(1)由于當事人的身體條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療,年老體弱,行動困難等;
(2)因工作關系不能離開,或者遠在異地,出庭確有困難。
在這些情況下不出庭的當事人必須向法院提交離或不離,以及有關財產(chǎn)、子女撫養(yǎng)等問題的書面意見。
另外,原告不出庭的后果是一個什么情況呢?
(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將作為撤訴處理。而撤訴后的6個月內(nèi),原告是無權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訴離婚的(協(xié)議離婚和被告起訴離婚可以);
(2)離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訴,缺席判決。民事訴訟法第143條規(guī)定:“原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允許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3)離婚訴訟中,被告應當?shù)酵⒓釉V訟。
2、民訴法第145條規(guī)定“被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在離婚訴訟案件的實踐中,由于只有原告一方當事人參加訴訟,極有可能損害被告的婚姻權利,給審判工作帶來被動和嚴重的不良影響,其弊端主要表現(xiàn)有:有的原告明知被告的下落但為了達到其個人目的而故意不提供被告下落;法院對被告是否下落不明缺乏有效的實質性的審查;離婚案件的實質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無法查清,被告一旦出現(xiàn)常常對判決結果持有異議等等。
相關知識:一方不到場能離婚嗎
由于離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離婚糾紛除涉及到當事人的人身和財產(chǎn)關系外,還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穩(wěn)固,具有較強的社會性,一般不適用缺席判決,以避免造成一方當事人的訴權被剝奪,人身和財產(chǎn)權益被侵害等情況發(fā)生。
一般案件的處理方法是怎樣的呢?我國法律規(guī)定,被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如果法院未經(jīng)合法傳喚,即便被告沒有出庭應訴,亦不能缺席判決。這是我國法律為了保障當事人的訴訟答辯權,實現(xiàn)司法程序正義,所專門設置的法律制度。因此,傳喚是缺席判決的前提。
有的人認為只要開庭之后自己不出庭的,那就不能判決離婚,但其實一方不出庭對法院的判決沒有什么影響。按照法律中的規(guī)定,此時法官會做出缺席判決,這對于訴訟雙方來說都需要了解清楚。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wǎng)專業(y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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