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代觀念的開放,同居者日益增多,但是他們中的很多人都不知道他們非法同居的這種行為在我國是受到法律禁止的,嚴重者可能會按重婚罪處罰。為了讓大家能更加了解非法同居和新婚姻法 非法同居的規定,小編整理了以下一些資料,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一、非法同居的含義
1、同居是指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而公開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會關系。
2、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這是典型的同居關系。
3、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4、公開的同居關系之外又與他人公開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二、非法同居的類型
1、雙方均無配偶者之間的非法同居;
2、有配偶者與無配偶者之間的非法同居;
3、雙方均有配偶者之間的非法同居。
三、非法同居會受到怎樣的法律處罰
就一般情況而言,非法同居是不會受到法律處罰,但是如果是在與有配偶者在其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則構成重婚罪,若原告以重婚罪起訴,會受到法律的審判。
四、非法同居的法律后果
1、不受婚姻法保護;婚姻法中關于夫妻之間的相互扶助的義務以及對于夫妻關系的保護并不適用于同居者之間;其次,同居關系可隨時解除,若雙方有子女但其中一方突然想與其解除關系并與他人結婚,另一方是不能以重婚罪起訴,同居者的合法權益得不到太大的保障。
2、繼承權:同居者之間即使同居時間再長,也不具有法律認可的家庭成員身份,若一方死亡,在沒有遺囑的前提下,另一方不享有第一順位繼承權,只能根據繼承法第14條規定,根據相互扶助的具體情況處理。
3、贍養權:若同居者之間一方在前段婚姻中育有一子,之后兩人同居,一起撫養長大,但是因為二者未辦理結婚證,即使共同撫育了對方的孩子,無論撫養了多少年,在年邁之時想要對方的子女贍養也是很難得到法律支持的。因為二者不具有法律上的聯系。
五、非法同居與重婚的區別
非法同居是民法上的制度,而重婚既是民法上的制度,也是刑法上的制度。非法同居分為無配偶者之間的非法同居與有配偶者與無配偶者、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兩類。對于無配偶者之間的非法同居,因雙方均沒有婚姻關系的存在,因此,任何一方與第三方登記結婚均不構成重婚。而對于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又因我國《婚姻法》對非法同居與重婚采并列規定的立法例,因此,此處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不是重婚,也可以說兩者之間不發生交叉關系。重婚,可以定義為: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又登記結婚,或者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雖未登記結婚或者舉行結婚儀式,但兩人卻是以夫妻關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公認的情形。因此,重婚的可以區分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實上的重婚兩類。對于上述兩種重婚的類型,也是《刑法》第258條規定的重婚的情形,可以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責任。對于重婚我國法上采自訴立法模式,即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要求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責任。如果不自訴,一般而言,偵查機關不會主動介入。
總而言之,非法同居是不被法律所許可的,嚴重的非法同居還會受到法律的處罰。非法同居的人他們是不受到婚姻法保護的,他們之間的關系可以隨時解除。以上幾點是小編對于新婚姻法 非法同居的規定的解答,如果大家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咨詢律師,為你做詳細解答。
非法同居會不會罰款或者拘留
婚姻法司法解釋對同居、重婚有明確規定
未婚同居財產如何分割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勞動監察什么情況下會出調解書
2021-01-17人事爭議被申請人提交答辯書的限期是多久
2021-01-09與外國人締結婚姻注意哪些問題
2021-01-27死刑冤假錯案如何賠償
2020-12-08股東投資未到位應如何處理
2021-01-27無期徒刑關在什么地方
2020-11-17申請回避是指什么
2020-11-14小區衛生差可以拒交物業費嗎
2020-12-29抵押物變現后怎么提存
2020-11-15合同債權作為質押標的一般有哪些條件
2021-02-01保管合同沒約定生效期限
2021-02-22民間借貸執行拍賣房子多長時間
2021-01-23事實勞動關系追訴時效在哪些情況下可以延長
2021-02-06單位沒給員工買社保發生工傷誰來賠償
2020-11-21保險合同的解釋適用是擇怎么樣的
2021-02-25倉儲物的保險賠償金及保險代位求償權的案例分析
2021-01-17也談《無證駕駛時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能否免責?》
2021-03-01保險合同的中止與終止有什么區別
2020-12-11保險合同解除權的分類有哪些
2021-01-02自駕出游的保險怎么辦
2021-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