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費收取標準是什么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后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離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財產,財產的總額不超過一萬元,不另收費用,超過一萬元,超過部分增收1%作為訴訟費;該訴訟費由誰承擔,在案件結束時,由人民法院確定。
家庭財產案件征收的費用,按雙方爭議財產的價值計算訴訟費:
價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
1000元至5萬元,按4%征收,即標的×4%+10元;
5萬元至10萬元的,按3%征收,即標的×3%+510元;
10萬元至30萬元部分,按2%征收,即標的×2%+1510元;
20萬元至50萬元部分,按1.5征收,即標的×1.5%+2510元;
5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按1%征收,即標的×1%+5010元;
100萬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標的×0.5%+10010元。
起訴離婚需要請律師嗎
1、結果明確可預料,不要找律師
2、離婚賠償期望過高,不要找律師
3、只走程序,不要請律師
4、恐慌離婚,不要找律師
5、情感波折,不要找律師
6、復雜的離婚案件,建議找律師
7、法律空白,建議找律師
8、有意調解離婚,建議找律師
9、有一定經濟實力,建議找律師
起訴離婚要多久才能判決
在我國不管什么樣的案子都是有審結期限的,不然的話糾紛就可能得不到解決。對于離婚案件來說,同樣也是有期限的。那么起訴離婚多長時間才能判決得到結果呢?離婚官司可以有一審、二審,還可能有發回重審的時候,所以在不同的階段判決的期限都是不同的。
跟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審理期限不得延長。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情復雜,需要轉為普通程序審理的,可以轉為普通程序,由合議庭進行審理,并及時通知雙方當事人。審理期限從立案的次日起計算。因此,通過訴訟離婚的案件審理時間如下:
(1)一審: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2)二審: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所以,一般來說,離婚案件一審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離婚訴訟費收取標準是什么”問題進行的解答,起訴離婚時訴訟費用的收取標準一般依據案件是否涉及到財產、案件是否需要保全財產等情形而定。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個人出租房屋可以申請代開專票嗎
2021-03-01中秋節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2021-02-05借款擔保書是否有效
2021-03-05監外執行的條件是什么
2020-11-29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內容是什么
2020-11-25法庭辯論結束大約多少天審判有結果
2020-11-12退婚還可以重新訂婚嗎
2020-12-13人身侵權按城鎮賠償有什么
2021-02-19欠錢被起訴房子能正常過戶嗎
2021-02-06網貸逾期多久上征信黑名單
2020-11-18簽訂住宅購買合同的注意事項
2020-12-23處分以后能否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2021-01-26保險合同糾紛有哪些證據清單
2021-03-13從保險代理人處買到不存在的保險
2020-11-25二手車車險不予理賠的情況有哪些
2021-03-18拒賠出具什么單據
2021-02-17淺議審判實踐中保險合同解釋原則的適用
2021-03-03理財專家支招"低息時代" 五種渠道"規避"利息稅
2020-12-10以個人名義簽訂承包合同屬于家庭財產嗎
2020-12-31公司拆遷補償款如何合理交稅
20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