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您推薦】長寧縣律師?? 鹽都區(qū)律師?? 南湖區(qū)律師?? 豐縣律師?? 臺山市律師?? 辛集市律師?? 珙縣律師?? 平湖市律師
重婚與非法同居的區(qū)別主要在于非法同居是民法上的制度,而重婚既是民法上的制度,也是刑法上的制度。在司法實踐中,具體重婚與非法同居有什么不同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話,可以看看律霸小編整理的下文。
一、重婚與非法同居有什么不同
1、我國法律關于重婚的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01)用了六個條款對重婚作出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條規(guī)定,禁止重婚。第十條第(一)項規(guī)定,重婚的,婚姻無效。第十二條規(guī)定:“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guī)定。”
第三十二條第三款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2、我國法律關于非法同居的規(guī)定
在我國現行法律上,非法同居分為無配偶者之間的非法同居和有配偶者與無配偶者、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兩類。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以下簡稱《婚姻法解釋(一)》)第二條規(guī)定:“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xù)、穩(wěn)定地共同居住。”
二、怎么區(qū)分重婚與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分為無配偶者之間的非法同居與有配偶者與無配偶者、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兩類。對于無配偶者之間的非法同居,因雙方均沒有婚姻關系的存在,因此,任何一方與第三方登記結婚均不構成重婚。
而對于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xù)、穩(wěn)定地共同居住。又因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對非法同居與重婚采并列規(guī)定的立法例,因此,此處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不是重婚,也可以說兩者之間不發(fā)生交叉關系。
重婚,根據前述規(guī)定,可以定義為: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又登記結婚,或者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雖未登記結婚或者舉行結婚儀式,但兩人卻是以夫妻關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公認的情形。因此,重婚可以區(qū)分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實上的重婚兩類。
對于上述兩種重婚的類型,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guī)定的重婚的情形,可以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責任。對于重婚,我國法律采用自訴立法模式,即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要求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責任。如果不自訴,一般而言,偵查機關不會主動介入。
綜上所述,非法同居行為嚴重違反了婚姻法的規(guī)定,合法夫妻的無過錯方應當依法予以制止,但這種行為并不違反刑法的規(guī)定,如果有配偶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持續(xù)、穩(wěn)定的共同居住,則構成重婚,應依法受到刑法的處罰。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律霸營口律師。
重婚民事責任是怎樣的
構成重婚犯罪的行為有哪些
怎么認定重婚行為,如何收集重婚罪證據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勞動安全事故罪與他罪區(qū)別
2021-01-09商標轉讓權應遵循的原則是什么
2021-02-05如何申請專利費用的減緩
2020-12-11墊付保證金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2020-11-30租房合同最長多少年
2021-03-22男子只辦婚禮沒登記,婚姻是否有效
2020-12-25沒有辦理離婚登記簽訂的離婚協議財產分配有效嗎
2020-12-06未盡贍養(yǎng)義務能分得遺產嗎?
2021-03-15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對人有催告權嗎
2021-02-12轉繼承怎么規(guī)定
2021-01-06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如何辦理,辦理該證應提交哪些材料
2021-02-05申請預售許可的材料有哪些
2021-02-24產品質量責任保險對哪些情形負保險責任
2021-01-11人身保險合同當事人隱瞞病情,合同有效嗎
2020-12-15保險合同成立與生效
2021-02-02離婚后保單應怎樣分割
2021-02-20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的總公司變更資本金要提交書面報告嗎
2021-01-17涉嫌危險駕駛保險會賠償嗎
2021-03-12車保險單寫錯了怎么辦
2021-03-22保險公司不按時理賠怎么投訴
20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