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主體的勞動關系有哪些
勞動關系中的一方應是符合法定條件的用人單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須是符合勞動年齡條件,且具有與履行勞動合同義務相適應的能力的自然人;勞務關系主體類型較多,如可以是兩個用人單位,也可以是兩個自然人。法律法規對勞務關系主體的要求,不如對勞動關系主體要求的那么嚴格。
二、建立勞動關系的條件是什么
首先,勞動關系的建立與雙方是否簽訂勞動合同無關,只要用人單位開始用工,則雙方的勞動關系成立。無論雙方是在之前還是之后簽訂勞動合同,勞動關系的建立只能是開始用工之日。
其次,簽訂了勞動合同,不一定證明雙方已經建立了勞動關系,勞動合同的簽訂只是對雙方勞動關系建立期間的權利義務進行書面約定,最終合同是通過雙方來履行的,如果一方為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造成的結果就是為履行合同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最后,建立勞動關系的建立是雙方對勞動合同(包括事實勞動合同)的履行。
三、怎么區分勞動、勞務關系
1、兩者產生的依據不同。勞動關系是基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生產要素的結合而產生的關系;勞務關系產生的依據是雙方的約定。
2、適用的法律不同。勞務關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經濟法調整,而勞動關系則由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范調整。
3、主體資格不同。
勞動關系的主體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組織,即用人單位,另一方則必須是勞動者個人,勞動關系的主體不能同時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時都是法人或組織;勞務關系的主體雙方當事人可以同時都是法人、組織、公民,也可以是公民與法人、組織。
4、主體性質及其關系不同。
勞動關系的雙方主體間不僅存在著財產關系即經濟關系,還存在著人身關系,即行政隸屬關系。勞動者除提供勞動之外,還要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服從其安排,遵守其規章制度
通常情況下我們認為用人單位雇傭勞動者就意味著勞動關系的產生,但事實上勞動關系的產生與諸多因素有關,也就是說勞動關系的確認不能簡單的看做雇傭活動。因此在遇到不合法是勞動關系的時候,拿起法律武器為自身維權是非常重要的。
如何收集證據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
確認勞動關系的依據有哪些
怎樣證明員工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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