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發現其實大多數的用人單位對于那種新入職的員工,往往都是會與之約定一個試用期的。不過,若從法律角度說的話,其實并沒有強制性要求單位與新入職的員工之間是必須要先經歷一個試用期的。從《勞動法》中的規定來看,試用期的約定是建立在雙方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而不是強制要求的。換言之,若是雙方之間約定不約定試用期,那么也是允許的。
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通過了用人單位的考核之后,那么才能成為單位的正式員工,也就是我們說的正式入職。那在試用期與正式入職之間存在哪些不一樣的地方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首先,員工在試用期內的工資一般是正式工資的80%,當然此時也要求試用期的工資是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所以說,試用期內的工資報酬其實是低于了正式入職之后的工資數額。
其次,在試用期內,若員工覺得自己不勝任這一份工作,那么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之后就可以辭職走人。但要是正式入職的話,需要辭職的必須要提前30日進行通知,否則因此給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的話,則勞動者就需要作出相應的賠償。
再次,通常情況下,員工在試用期內被用人單位依法辭退了之后,往往是沒有什么補償金。而要是在正式入職之后被辭退的話,則單位會根據其實際的工作年限支付相應數額的補償金。前提是,此時支付補償金的情形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或者雙方約定的情形。
關于試用期合同的問題,這里也需要做一個說明,就是勞動者只要與單位建立了用工關系的,此時簽訂的就是勞動合同,即使雙方有約定試用期,也不能簽訂什么試用期合同,法律上面沒有這樣的要求。而通過試用期考核之后,需要按照單位內部的要求申請轉正。試用期的期限是包括在了勞動合同的期限之內的,也就是說試用期應該屬于勞動合同的一部分。
試用期離職不讓走怎么辦
試用期離職工資什么時候結算完
在試用期被辭退有補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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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律師個人簡介 ? 張繼平,男,1978年4月28日出生于湖南省宜章縣,畢業于湖南師范大學。現在湖南銳鵬律師事務所做專職律師。從事法律工作以來,始終秉承誠信做人、勤勉敬業、優質高效的執業理念。刑事辯護據理力辯,一辯到底;民事代理竭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使當事人利益最大化、損失最小化。擅長于刑事辯護、經濟合同糾紛、侵權責任糾紛、婚姻家庭繼承糾紛。曾為多家企業做過法律顧問工作,深受各個企業領導及員工的好評。代理的房地產集體訴訟案件有保利蘇仙林語業主訴郴州市乾嘉盛房地產有限公司、福城立欣洲業主訴郴州江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案件效果良好。 座右銘:勤思善學,仗人間義。 聯系電話:13549576738 QQ: 13549576738 郵箱:1354957673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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