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訴訟離婚當事人有哪些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當事人享有以下訴訟權利,承擔以下訴訟義務;
(一)訴訟權利
1、有委托代理人參加訴訟的權利;
2、有申請回避的權利;
3、有收集、提供證據的權利;
4、有查閱、復制本案有關材料和文書的權利;
5、有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
6、有向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發(fā)問、要求重新鑒定、勘驗、補充調查的權利;
7、有進行辯論的權利;
8、有請求法庭支持調解、自行和解的權利;
9、有查閱庭審筆錄并申請補正的權利;
10、原告有放棄、變更訴訟請求的權利,被告有對本訴予以承認或反駁提起反訴的權利;
11、有提起上訴的權利;
12、有申請執(zhí)行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的權利;
13、在裁判文書發(fā)生法律效力二年內有申請再審的權利。
(二)訴訟義務
1、依法行使訴訟權利;
2、聽從法庭指揮,遵守訴訟秩序;
3、提供證據;
4、履行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
5、按規(guī)定交納訴訟費用。
二、離婚當事人的舉證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1、當事人應當圍繞自己的主張?zhí)峁┳C據,不提供證據的,其主張不予支持。
2、提供書面證據,應按時間或種類依次排列編號,并用標準A4紙裝訂整齊。
3、書證應當提交原件。物證應當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復制品、照片、副本、節(jié)錄本、提交外文書證,必須附有中文譯本。
4、當事人因客觀原因無法自行調取的證據,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但應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理由,并提供證據線索。經人民法院調查,未能收集到的,仍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舉證不能的后果。
5、在有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6、提供證人或證人證言的,應當說明證人的基本情況及住址、聯系電話。要求證人出庭作證的,應當在開庭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并預付證人出庭作證所需的交通費、食宿費、誤工補償等費用。證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庭的,由提供該證人的當事人承擔舉證不能的后果。
7、有證據證明持有證據的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于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
8、當事人舉證要求是,不得偽造、隱藏、毀滅證據,不得指使、賄買他人作偽證,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在進行訴訟離婚的時候當事人有委托代理人參加訴訟的權利,有申請回避的權利,有收集、提供證據的權利,當事人應當圍繞自己的主張?zhí)峁┳C據,不提供證據的,其主張不予支持。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房屋拆遷補償流程
2021-01-26公司法董事會決議表決經過幾人同意
2020-11-25涉臺結婚提交的材料是什么
2020-11-18車禍死亡怎么計算扶養(yǎng)費
2021-03-23判決書下來后多久可以申請強制執(zhí)行
2021-03-08交通事故導致舊病發(fā)作怎么賠償
2021-01-12勞動關系轉移通知書
2020-11-09離職時降工資合法嗎
2020-11-20董事監(jiān)事是否屬于勞動關系
2021-02-23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中連續(xù)的理解
2021-02-17用人單位調崗降薪合法嗎,怎么樣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020-12-29人身意外傷害險
2021-02-08對保險合同條款有爭議要如何處理
2021-02-28保險公司所需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2020-12-07保險條款是如何分類的
2021-03-04發(fā)生車禍后保險都賠哪些費用
2020-12-05保險合同的含義與特征有哪些
2021-03-04普通家庭財產險有哪些種類
2021-03-04保險監(jiān)管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2020-11-21土地承包經營權戶主有什么權利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