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關系和承攬關系有區別嗎?
1、從屬標準
勞動關系中,勞動者屬于用人單位的一員,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
承攬合同關系承攬人依約完成勞動成果即可,不受用人單位管理,不受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約束。
2、報酬發放
勞動關系報酬支付有一個相當較長的工資支付周期,如按星期、按月支付工資,工資支付有相當于該行業的比較固定的標準,受勞動法規的約束,報酬體現的是勞動力的價格。
承攬合同關系一般為一次性支付,或是合同中明確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對此雙方依約比較清晰,報酬不僅包括勞動力價格,還包括其他的一些工本費等等。
3、生產資料提供
勞動關系中用人單位提供各種勞動條件,主要有勞動場所、勞動工具和相關的勞動資料等。
承攬合同關系中,工作場地、生產條件一般由承攬人本人負責提供,承攬人只要向定作人支付工作成果即可。
二、勞動關系和承攬關系的含義
勞動關系是指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體經濟組織(統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個人之間,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成為用人單位的成員,從用人單位領取報酬和受勞動保護所產生的法律關系。
承攬法律關系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給付報酬而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形成的法律關系。
勞動關系與承攬合同關系的主要區別,在于從屬標準、報酬的發放、生產資料的提供、專屬性程度、繼續性、對完成工作時間約定不同。
我們在日常的尋找工作的過程中,一定要選擇正規的企業,進入企業后要簽訂相應的勞動關系,看清楚相應的條款。現在很多的企業為了減少人工的成本,會采用承攬合同或者勞務合同等來誆騙勞動者,讓勞動者在遇到勞動權益損害時投訴無門,具體咨詢專業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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