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數罪并罰處理的情況有哪些?
1、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并罰。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并且數罪均已被發現時,根據《刑法》第69條的規定的數罪并罰的原則予以并罰,根據刑法理論的通說,對于同種數罪一般不并罰,而以一罪論處;但如果以一罪論處違反罪刑相適應原則的,則宜實行并罰。這種情況是最常見的,也最容易解決。
2、刑罰執行完畢以前發現漏罪的并罰。《刑法》第70條規定:判決宣告以后,刑罰執行完畢以前,發現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對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后兩個判決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已經執行的刑期,應當計算在新判決決定的刑期以內。這種方法在刑法理論上稱“先并后減”。
3、刑罰執行完畢以前又犯新罪的并罰。刑法第71條規定:判決宣告以后,刑罰執行完畢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刑罰執行完畢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應當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這種方法在刑法理論上稱為“先減后并”。
4、犯罪人在刑罰執行期間又犯新罪,并且發現其在原判決宣告以前還有漏罪的并罰。這種情況則先將漏罪與原判決的罪,根據《刑法》第70條規定的先并后減的方法進行并罰;再將新罪的刑罰與前一并罰后的刑罰還沒有執行的刑期,根據《刑法》第71條規定的先減后并的方法進行并罰。
二、數罪并罰的刑期怎么計算?
1、對于犯罪分子犯有數罪的,都應對各罪分別作出判決,只要數罪中有一種刑罰是死刑或者無期徒刑的,就應當執行死刑或者無期徒刑。
2、對于數個罪都是被判處有期徒刑的,不論其數罪總和刑期多少年,應當在總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整體而言,數罪并罰的核心條件是當事人不止有一個罪行,只不過漏罪的話是在宣判以前沒有發現當事人的罪行,新罪的話是又做出了新的違法犯罪行為,只要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不只有一個,就一定是數罪并罰的。
不適用數罪并罰的情況有哪些
法律中規定什么情況數罪并罰
數罪并罰中有期徒刑是否吸收拘役?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法律規定分居多久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系
2020-12-13人防車位和產權車位的區別是什么
2020-11-20侵犯隱私權怎么處理
2020-12-04強制傳喚找不到人怎么辦
2021-03-07不服指定監護關系案件如何確定管轄權
2021-02-09公司贈與員工股權協議書有效嗎
2021-03-03治安處罰規定的責任年齡限制
2021-03-15什么是合同撤銷權
2020-12-01企業變更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2020-12-13如何終止勞動合同
2020-12-26公益性崗位提前多久提出離職
2021-01-31國際鐵路聯運貨損的索賠時效和訴訟時效是多久
2021-02-16國內貨物運輸保險的定義是什么
2020-12-27保險公司是否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得賠償主體
2021-03-03保險公司推定為全額賠償后車主無權轉讓殘車的理賠
2020-12-10什么是合同保證保險
2020-12-01違反交通安全法拒賠合理嗎
2020-12-30無證推車遇事故 保險公司免賠嗎
2020-12-17什么是投保人、保險人?
2020-11-17土地上如何設立承包經營權
202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