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盜竊罪在看守所六個月了沒判是否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盜竊罪在看守所六個月了沒判刑滿足法定條件就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條件是: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不予逮捕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對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證據尚不符合逮捕條件的;
(4)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的;
(5)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
(6)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偵查羈押、審查起訴期限內結案,需要繼續偵查或者審查起訴的;
二、盜竊案在看守所羈押的時間可以折抵刑期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一條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條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條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盜竊案從批捕到判刑最長多長時間?
一審階段案件處理各階段的時限如下:
1、公安機關逮捕以后應當進行偵察,時間一般為2個月,但是最長可以達到7個月(重大疑難等情況)
2、交由檢察機關審查起訴1個月,可以延長半個月,可以交公安機關補充偵察2次,每次1個月,但不得退回補充偵察2次。
3、進入法院審理階段,一般為一個月,可以延長半個月,重大疑難再延長一個月。(簡易程序20天內審結。)
如果有一方對一審不服則需要進入二審程序。二審也是一般一個月,延長半個月,重大疑難再延長一個月。最后判決生效。
所以總共的最短時間為4個月,最長為15個半月。
如果盜竊案涉嫌數額巨大,或者是團伙盜竊,盜竊國家珍貴文物的,像這種比較復雜的盜竊案件,在看守所關押6個月仍然沒有判刑的情況也很正常的,比較復雜的刑事案件,可能從關押到看守所到判刑的時間會長達一年多。
盜竊罪量刑標準
入室盜竊罪最新量刑標準是什么?
入室盜竊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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